继新加坡制定条例管制网络媒体后,通讯与多媒体部长阿末沙比里表示,大马政府也将探讨管制网络媒体的可行性。

NONE 阿末沙比里今天在拜访国家电影发展局(FINAS)后召开记者会表示,“我们正在探讨这个可能性,但是我们要看怎样做才不违反我们的原则。现在社交媒体已经变成主流媒体。”

“现在(新加坡),这个人们认为是更复杂的国家,已经制定(管制网络媒体)条例,所以我们将探讨这个可行性。”

不过,他指出,新加坡管制条例也主要是影响主流媒体的网络版,而没有影响部落格等。

“那(条例)主要影响《海峡时报》、(每日新闻)(新加坡版)。它不会触及部落格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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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缴交5万元执照费

此前, 新加坡 媒体发展局发表声明宣布,任何新闻网站只要连续2个月平均每周刊载至少1篇关于新加坡的新闻,或任何新闻网站拥有5万名独立访客,就必须缴交5万元新币(近等于美金4万元),以获得每年执照。

这笔执照费,也近等于新国电视与广播媒体每年缴交的执照费。

《亚洲新闻台》报道,至少10个新闻网站必须遵守这项新条例,包括:《Asia One》、《商业时报》、《亚洲新闻台》、《Omy》、《Stomp》、《海峡时报》、《TNP》、《Today Online》、《联合早报》与《雅虎》。

该条例在6月1日起生效。

禁刊登影响和谐文章

国际保护新闻工作者委员会指出,在新条例下,如果当局认为网站刊载了“被禁的内容”,如足可影响种族与宗教和谐的文章,有关网站必须在接获当局通知的24小时之内撤除相关的内容。

任何没有遵守条例的网站,将可被罚款与终止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