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悬空县市议员妨碍行政
黄书琪挑战马华支持地选
马华振林山区党要辞市议员争议继续延烧。民主行动党士乃区州议员黄书琪挑战说,若民联在国会及州议会动议恢复地方议会选举,马华是否全力支持。
黄书琪也是行动党妇女组全国副宣传秘书,她今天发表文告表示:“假设在本届国、州议会,民联议员在议会内提出法案,动议要求恢复地方政府选举,试问7名马华公会国会议员以及柔州马华公会领袖是否全力支持?”
“假设马华公会不支持地方政府选举,又不愿意把空出来的县市议员名额让予其他政党代其工作,无疑是妨碍行政,刻意刁难选民,是环顾各国最幼稚的政治报复行为。”
马华振林山区党要辞市议员争议继续延烧。民主行动党士乃区州议员黄书琪挑战说,若民联在国会及州议会动议恢复地方议会选举,马华是否全力支持。
黄书琪也是行动党妇女组全国副宣传秘书,她今天发表文告表示:“假设在本届国、州议会,民联议员在议会内提出法案,动议要求恢复地方政府选举,试问7名马华公会国会议员以及柔州马华公会领袖是否全力支持?”
“假设马华公会不支持地方政府选举,又不愿意把空出来的县市议员名额让予其他政党代其工作,无疑是妨碍行政,刻意刁难选民,是环顾各国最幼稚的政治报复行为。”
此前,马华振林山区会署理主席 陈峇峇 形容,行动党年轻一代的领袖想当官想到失去理智,要求柔佛州政府委任民联政党成员进入市议会。
斥国阵摧毁地方民主
黄书琪表示,民联州政府从来没有放弃过争取地方政府选举落实,但事实是,国阵政府才是缺乏政治意愿,藉口多多,处处阻挠还人民第三票的一方。而且,就在今天,联邦法院再度把槟州政府的申请准令开庭日期延后。
“尽管选委会拒绝为州政府举办地方政府选举,民联雪州政府都曾经尝试自己办村长选举。但鉴于目前法令之限制,民联州政府被迫以委任代替选举,祸首正是一手摧毁地方民主的国阵成员党!”
抨国阵领袖信口指责
黄书琪指出,民主行动党无论是2008年前还是2008年之后,首次在雪、槟州政府执政,都无不尽力推动恢复人民的第三张选票,重新举行地方政府选举是努力的目标,但是,在国阵联邦政府阻挠底下,至今未能成功。
她称,众所周知,民联槟州议会早在2012年5月1日就已经通过《2012年地方政府选举法(槟岛与威省)》(Local Government Elections (Penang Island and Province Wellesley) Enactment 2012 )。
她指出,该份已经在同年7月颁布宪报的法案,却囿于《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及15条的限制,迫使民联槟州政府必须在今年3月入禀联邦法院,要求法院释宪,才能让原订今年1月1日生效的《2012年地方政府选举法(槟岛与威省)》为马来西亚地方民主掀开新页。
“任何漠视以上事实,信口随意指责民联没有守诺的国阵领袖,如果不是没有读报跟进局势发展,就是刻意扭曲事实,误导民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