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出席巴生自贸区地价会议
高庭谕令KDSB高层须出庭
吉隆坡高庭谕令,巴生港口自贸区发展商兼旧地主Kuala Dimensi私人有限公司首席营运长费沙阿都拉(Faisal Abdullah)必须出庭,为前交通部长林良实欺骗案供证。
费沙阿都拉早前申请撤销辩方于4月3日向他发出的传票,以传召他出庭供证,但今日遭法官阿玛迪(Ahmadi Asnawi)驳回。
“我认为,(这项申请)不成立,因为申请人涉及土地价格会议,因此我认为,其供证是有关联,并且可能对辩方有利。”
傍晚7点半更新
吉隆坡高庭谕令,巴生港口自贸区发展商兼旧地主Kuala Dimensi私人有限公司首席营运长费沙阿都拉(Faisal Abdullah)必须出庭,为前交通部长林良实欺骗案供证。
费沙阿都拉早前申请撤销辩方于4月3日向他发出的传票,以传召他出庭供证,但今日遭法官阿玛迪(Ahmadi Asnawi)驳回。
“我认为,(这项申请)不成立,因为申请人涉及土地价格会议,因此我认为,其供证是有关联,并且可能对辩方有利。”
法官驳回撤销传票申请
因此法官决定,驳回其撤销传票的申请。
早前,费沙阿都拉的律师古玛拉恩德兰(K Kumaraendran)表示,辩方律师无法证明其当事人是重要证人。
他说,有关控状是指林良实欺骗内阁,但是“费沙是KDSB雇员,不会知道内阁发生什么事情。他不知晓林良实与内阁的讨论。”
不过,辩方代表律师王健强澄清,有关控状是指林良实通过欺骗内阁来欺诈政府,并且念出3份会议记录,显示费沙有份涉及KDSB与政府官员的会议,讨论自贸区土地买卖。
“明显的,申请人曾出席与估价局、交通部及财政部的会议,与欺骗政府有密切关系。”
廿五令吉地价不含利息
法庭午休续审后,费沙阿都拉(右图)出庭供证约两个小时,解说KDSB跟政府如何谈判自贸区的地价。
王健强向费沙阿都拉出示谈判的相关会议记录以及通讯记录,同时提出相关的问题,其中包括地价是否包括利息,以及政府官员是否知情等。
费沙阿都拉回应说,地价原本是每方尺28令吉,但是最后下调至每方尺25令吉,不包括利息。当时涉及谈判的官员是知情的。
曾会晤马哈迪抗议征地
他补充,尽管基于愿买愿卖原则的谈判进行了许多年,但政府后来改变心意,决定使用土地征用法来取得土地。
KDSB对此决定感到不满,并写信给时任首相马哈迪和副首相阿都拉寻求上诉。
“我后来也会见了首相马哈迪解释状况。”
费沙阿都拉也透露,巴生自贸案的另一个合作伙伴公司查博阿里(Jabel Ali Free Zone Incorporated)曾恫言若政府到2001年6月还不亮绿灯,就要退出计划。其他巴生自贸计划支持者也渐渐失去兴趣,开始寻求其他的生意机会。
他认为,政府官僚和拖延导致自贸区工程延误。
费沙阿都拉明天将继续出庭供证。
自辩时证人一再不合作
辩方在进入自辩审讯中,一再碰到证人不愿合作的情况。
今年3月12日,王健强通知法庭说,首相纳吉与前首相阿都拉的代表律师口头上说,将撤销两人的法庭传票。
费沙阿都拉原本也十分配合,辩方曾四度进行与前者面试,惟在3月18日正式要出庭时,费沙阿都拉却透过律师说,有关传票已届满,因此不愿在没有全新传票下上庭。
辩方至今已传六名证人
辩方至今已传召6名证人,包括两名专家证人特许会计司莫绍贤与沙萨、前首相马哈迪、两名前部长阿都卡迪与冯镇安等。
林良实于2010年7月29日被控欺骗内阁,主控状指他在2002年9月25日至11月6日担任交长期间,向内阁呈报每平方尺25令吉或10亿8845万令吉的地价,蓄意隐瞒额外的7.5%年利,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18条文。
这令政府最终被迫额外支付7亿2001万令吉,即以18亿847万令吉购买这片地段。
一旦罪成,林良实可被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林良实也在两项欺骗的交替控状,即刑事法典第417条文被控,面对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高庭去年3月9日裁决林良实欺骗表罪成立,必须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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