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今天谕令一名去年4月参与反高等教育基金示威的私立大专学生罚款3000令吉;地庭早前判处这名学生罚款1000令吉及坐牢1个月。

法官卡玛丁聆听24岁学生乌玛的代表律师沙惹扎的求情后,作出上述裁决,免除坐牢。

乌玛被控于去年4月23日上午8时零5分,在独立广场蓄意阻止吉隆坡市政厅执法人员莫哈末玛斯兰逮捕一名男子。

他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两年监禁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是珍莎米拉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