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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女郎阿旦杜亚炸尸案的两名特警被告上诉今日续审,控方坚称,阿旦杜亚之死与时任副首相纳吉毫无关系。

第三律政司顿马吉(Tun Abdul Majid Tun Hamzah)说,由于首被告阿兹拉已在抗辩供词中承认,其所做的事情都是自己所干。

纳吉认识两名关键人物

NONE 他承认,本案第三被告拉萨巴京达认识纳吉,而另一名关键人物慕沙沙菲力(Musa Safri)则是纳吉的前随扈。

不过,他强调不能因此就把此案跟纳吉挂钩。

“单凭拉萨巴京达认识时任副首相,还有慕沙为副首相工作,你不能因此就把所有事情都归咎副首相。”

“拉萨巴京达被指控的事情,与时任副首相完全无关。”

拉萨巴京达获无罪释放

顿马吉在总检察署属第5把交椅,他今日在上诉庭回应阿兹拉与第二被告西鲁代表律师的昨日的辩方陈词。

沙亚南高庭于2009年裁决,阿兹拉及西鲁于2006年10月18日晚上9点45分至翌日晚上9点45分,在武吉拉惹谋杀阿旦杜亚罪名成立,两人被判死刑。两人目前正在上诉此案。

至于拉萨巴京达则由于表罪不成立,已经在2008年10月获得当庭释放。

没提到鲉鱼级潜艇军购

NONE 在阿旦杜亚出事数天前,拉萨巴京达曾经多次联络慕沙沙菲力,以向后者求助,阻止阿旦杜亚再到其家门前骚扰他。

慕沙沙菲力于是就在隔一天派遣阿兹拉协助拉萨巴京达。阿兹拉与拉萨是在后者的办公室会面。

据称,阿旦杜亚生前曾受雇于拉萨巴京达拥有的Perimekar公司,作为两艘鲉鱼级潜艇军购交易中的翻译员。

不过,命案审讯迄今,包括今日的上诉中,都没有提到这宗备受争议的潜艇军购案。

不需要传召慕沙沙菲力

昨日,西鲁的代表律师卡马鲁表示,由于法庭并没传召慕沙沙菲力(Musa Safri)出庭供证,已经构成误判。

据他的说法,只有慕沙沙菲力,可以确认拉萨巴京达所入禀的宣誓书内容是否属实。

这份具争议宣誓书,也是促使沙亚南高庭在2008年10月宣判拉萨巴京达无罪释放的关键证据。

不过,顿马吉表示,由于只有阿兹拉到拉萨巴京达的办公室会见后者,因此没有需要传召慕沙沙菲力出庭。

“更何况,阿兹拉已经在抗辩环节中承认,他所做的一切全出于他自己。那么,慕沙有何重要?所以,不需要传召慕沙供证。”

拉萨与慕沙联系非证据

NONE 顿马吉(右图)也说,拉萨巴京达是一名被告,为何控方要传召慕沙沙菲力出庭,以检测拉萨巴京达宣誓书的可信度?

“拉萨巴京达是一名被告,为何我们要申请传召慕沙,以挽救拉萨巴京达的诚信?更何况,第一证人(已故私家侦探)巴拉已经供证说,阿兹拉与西鲁是在案发当天最后见阿旦杜亚的人。”

这时,承审法官提到,有证据显示,拉萨巴京达曾经致电与发送手机短信给慕沙沙菲力,而辩方并不知道慕沙是否曾回复。

但顿马吉表示,这些不是有用的证据,因此不需要传召慕沙出庭。

特警可能没有归还炸弹

针对 炸碎阿旦杜亚尸体的炸弹 ,顿马吉则说,没有证据显示,行凶者是使用什么炸弹。

不过,他指出,有证据显示,两名被告曾经接受使用多种炸弹的训练。

“他们的上司马斯托(Mastor Mohd Ariff)供说,两人曾接受炸弹培训,直到如何使用炸弹。”

“诚如其中一名警方证人的供证所说,有可能两人可能留着没有使用的炸弹,没有归还。”

控辩双方已经在今日完成陈词。以阿班迪阿里(Mohamed Apandi Ali)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将会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