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促方天兴退回关中批文
列明实施独中课程与考统考
董总主席叶新田致函关丹中华中学董事长方天兴,敦促该校退回批文予教育部,并要求批文内明文规定实施华文独中课程及学生必须参与独中统考。
董总今天致函予方天兴,并将信件转寄予所有媒体。信件表明,董总采纳砂拉越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的建议,即由董总致函关丹中华中学董事会要求教育部修改关丹中华中学批文。
董总提出的修改建议是:关于批文3.7条文,须要明确说明关丹中华中学必须实行“三三学制”(初中三年,高中三年),以正课形式实施“华文独中统一课程”,以华文为主要教学媒介语和行政语文,学生必须参加华文独中统考。
董总主席叶新田致函关丹中华中学董事长方天兴,敦促该校退回批文予教育部,并要求批文内明文规定实施华文独中课程及学生必须参与独中统考。
董总今天致函予方天兴,并将信件转寄予所有媒体。信件表明,董总采纳砂拉越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的建议,即由董总致函关丹中华中学董事会要求教育部修改关丹中华中学批文。
董总提出的修改建议是:关于批文3.7条文,须要明确说明关丹中华中学必须实行“三三学制”(初中三年,高中三年),以正课形式实施“华文独中统一课程”,以华文为主要教学媒介语和行政语文,学生必须参加华文独中统考。
董总认为,华文独中董事会应有自主权,决定其学校学生是否参加政府公共考试(如PMR、SPM、STPM等)。
深信方天兴有影响力
董总表示方天兴“完全有权力和职责,交回批文,并参照董总的建议向当局提出修改要求”。
“董总深信,以丹斯里方您在官方的影响力,完全有条件玉成此事。”
“董总也愿意从旁配合,以达成“520申办关丹华文独中和平大集会”的决议,实现关丹华社申办华文独中的夙愿。”
以下是信函全文:
编号:总字151/13/lka
日期:2013年6月26日
敬致:尊敬的关丹中华中学董事长
丹斯里拿督斯里方天兴
丹斯里方:
关丹中华中学批文修改事宜
您好。
今年6月8日,董总代表团拜访砂拉越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进行座谈交流。董总采纳砂拉越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的建议,即由董总致函关丹中华中学董事会要求教育部修改关丹中华中学批文。
因此,我谨代表董总给您写信,表达董总对有关批文的修改建议及其相关看法,供您参考。
董总对教育部于2012年7月26日所发出“关丹中华中学批文”,谨此提出修改建议:
关于批文3.7条文,须要明确说明关丹中华中学必须实行“三三学制”(初中三年,高中三年),以正课形式实施“华文独中统一课程”,以华文为主要教学媒介语和行政语文,学生必须参加华文独中统考。
董总认为,华文独中董事会应有自主权,决定其学校学生是否参加政府公共考试(如PMR、SPM、STPM等)。
董总也了解到,关丹中华中学私人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6月26日注册成立。丹斯里方您是该公司董事、股东,也是关丹中华中学董事长,完全有权力和职责,交回批文,并参照董总的建议向当局提出修改要求。
董总深信,以丹斯里方您在官方的影响力,完全有条件玉成此事。董总也愿意从旁配合,以达成“520申办关丹华文独中和平大集会”的决议,实现关丹华社申办华文独中的夙愿。
谢谢。谨致
商祺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主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敬启
(叶新田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