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谈明福案有否采取纪律行动
反贪委会拟修法提控涉贪企业
反贪污委员会主席阿布卡欣透露,反贪会将修改《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以便可将任何涉及贪污的企业提控上庭。
他说,反贪会将与总检察署合作,以在法令中增设企业需为贪污行径负责的条文。
阿布卡欣今日在一场记者会上指出,根据现有法令,若有任何公司涉及贪污,总检察署只能提控相关人士,而非他所效力的公司。
反贪污委员会主席阿布卡欣透露,反贪会将修改《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以便可将任何涉及贪污的企业提控上庭。
他说,反贪会将与总检察署合作,以在法令中增设企业需为贪污行径负责的条文。
目前法令只能提控个人
阿布卡欣今日在一场记者会上指出,根据现有法令,若有任何公司涉及贪污,总检察署只能提控相关人士,而非他所效力的公司。
但他继指,一旦修改法令后,反贪会与总检察署就能对付涉及贪污的公司。
“在该法令中,我们可以确定,若有一家企业,包括其董事部成员知道,他们被逼行贿,也允许此事发生,那他们将会受到惩罚。”
“可能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将特定人士控上庭,但一旦我们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他们知道该企业行贿,那该企业将被对付。”
总检察署将会优先处理
根据阿布卡欣,副首相慕尤丁昨日所主持的反贪国家关键绩效领域会议上,也有提起这件事情。
他说,总检察署也在会议上表明,它将尽快完成修订法令的工作,接着将法案提呈国会寻求三读通过。
“此事肯定会得到优先处理。”
谢绝记者询问其他课题
阿布卡欣今日召开记者会,旨在宣扬反贪会与律师公会、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等单位组成特工队,侦破一宗槟城英国籍商业仲裁员与一家公司执行董事索贿600万令吉的案件。
两名被告昨日在槟城地庭,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惟他们都不认罪,个别以5万令吉保释外出。
无论如何,阿布卡欣在记者会上表明,本身只会回应媒体对于此案的问题,并谢绝记者询问任何其他课题。
今天出席记者会的包括律师公会前主席林志伟、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贸易发展主任柯燕玲、表现管理与传递单位下的国家关键绩效领域肃贪主任拉维德兰(D Ravindran)。
称迟些公布三官员情况
《当今大马》在记者会结束后尝试追问阿布卡欣,有关3名被指涉及赵明福命案的反贪会官员,有无面对纪律对付,但阿布卡欣同样不愿回应,仅表示将在之后才公布此事的最新进展。
另有记者尝试询问,反贪会有无调查不褪色墨汁的指控,阿布卡欣也仅说,任何调查事项将交由反贪会调查主任慕斯达法(Mustafar Ali)回答。
决定纪律对付但没下文
赵明福命案皇委会报告在2011年7月21日出炉。该报告认为2009年7月16日坠楼身亡的赵明福,是因为不堪面对反贪会官员持续不断、激烈及不恰当的盘问方式,因而蒙受精神压力,导致他选择自杀。
3位被点名涉案的官员是时任雪州副总监的希山慕丁哈欣(Hishamuddin Hashim)、雪州反贪会调查官员安努亚依斯迈(Mohamad Anuar Ismail)及雪州反贪会执法助理官员阿斯拉夫(Mohd Asraf Mohd Yunus)。
阿布卡欣在一年前曾说,反贪会决定 纪律对付3人 ,但必须事先通知旗下的投诉委员会,但此事迄今就没有下文。
明福案近期再度引起关注,事缘涉嫌当晚为赵明福录取口供的反贪会纳兹里依布拉欣如今已经被借调至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担任调查官,并且参与调查警方扣留所死亡案的特工队,因此招致在野党和公民社会的抗议。
廉正委员会日前宣布,纳兹里已经被撤出特工队,惟他仍会继续留在该委员会处理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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