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叶奸杀案被告无罪获释引发社会议论,马来西亚朱氏联合会在本周六于吉隆坡举行四场签名运动,要求还受害者家人公道。

7年前轰动一时的朱玉叶奸杀案在本周二下判,高庭宣判被控谋杀死者的汽车销售员沙里尔嘉化罪名不成立,当庭获释。

该判决引发社会议论纷纷,政党与社团也纷纷发表文告质疑这些判决。

网民在面子书设立“ 全民挺朱玉叶 ”专页,网民也纷纷留言质疑总检察的提控不专业,并同情朱家的遭遇。

朱氏联合会在该专页贴文,表明该组织将于6月29日在早上7时30分至11时,在吉隆坡的茨厂街、甲洞衛星市巴刹、半山芭巴刹、华联花园巴刹举办“还朱玉叶公道,检讨司法判决”签名运动。

党团质疑控方不专业

此前, 隆雪华堂妇女组 表示,检方以谋杀罪名提控被告,却未以谋杀及强暴罪名一并起诉,造成被告谋杀罪名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让人怀疑控方在处理这起案件的专业性,法律是否真正检视事实,为正义发声。”

马华妇女组主席 尤绰韬 促请控方更慎重检讨和评估案件的所有疑点及证据,从各个角度检视死因。

“我们不能眼巴巴看着命案的罪行却束手无策,总检察署检讨他们的检控方式因法律上的漏洞而一再受挫。”

裁定死因非强奸所致

此前,《马新社》报导,亚罗士打高庭法官莫哈末查基宣读判词时指出,被告沙里尔的DNA与从死者私处采集到的精液样本并不吻合,因此将被告定罪的证据遭推翻。

他指出,解剖的结果显示,死者的死因是颈部被刺,而不是强奸所致。

他说,在此事上,控方无法证明被告刺杀死者,而根据证人的供词,由第三者涉及的可能性不能被排除。

根据控状,沙里尔被指在2006年1月14日下午5时30分至1月15日凌晨3时05分之间,在双溪大年青松岭俱乐部范围,谋杀当时25岁的市场执行员朱玉叶,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此条文的唯一刑罚是强制性死刑。

沙里尔之前是在强奸及谋杀朱玉叶的罪名下遭逮捕。

朱玉叶的尸体于2006年1月15日清早在青松岭俱乐部路被发现,事发前,朱玉叶和24岁的妹妹在一起跑步。

曾经一度逃逸到澳洲

沙里尔是一名“拿督”商人的儿子,他在2006年逃往珀斯,并成为澳洲永久居民。

他是在获得警方的保释,以等待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出炉期间,趁机逃之夭夭。

他在去年1月17日从珀斯飞抵吉隆坡国际机场时,就即刻遭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