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伤国家拳击手罪名成立
法官判王室成员坐牢四年
柔佛地庭今日宣判,一名王室成员连同两人,致伤国家拳击手莫哈末法汉(Muhamad Farkhan Mohd Haron)罪名成立,入狱4年。
法 官占里(Zamri Bakar)裁决,28岁的东姑聂达祖丁(Tunku Nick Tazuddin Izwan Syah Tunku Qadir),连同42岁符喜威(Alex Foo Hee Wee,译音,42岁)与36岁的莫哈末阿里夫(Mohamad Arif Husin),致伤法汉罪名成立。
3人是被控于2012年5月6日清晨4点半至7点间,在新山百合花园(Taman Molek)一所房子致伤法汉,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5(重伤他人)条文。
柔佛地庭今日宣判,一名王室成员连同两人,致伤国家拳击手莫哈末法汉(Muhamad Farkhan Mohd Haron)罪名成立,入狱4年。
法官占里(Zamri Bakar)裁决,28岁的东姑聂达祖丁(Tunku Nick Tazuddin Izwan Syah Tunku Qadir),连同42岁符喜威(Alex Foo Hee Wee,译音,42岁)与36岁的莫哈末阿里夫(Mohamad Arif Husin),致伤法汉罪名成立。
拒批暂缓令而即时入狱
3人是被控于2012年5月6日清晨4点半至7点间,在新山百合花园(Taman Molek)一所房子致伤法汉,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5(重伤他人)条文。
在该条文下罪成者,所面对的最高刑罚是监禁7年。
由于法官拒绝批准暂缓令,因此他们在裁决出炉后即时入狱。
法汉是2009年东南亚运动会拳击比赛金牌得主,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是此案的旁听律师。
遭武士刀攻击错过奥运
去年6月15日,哥宾星给予总检察署最后通牒,要得知总检察署会否针对法汉被袭一案行动。
根据法汉当时的报案书,他声称自己于2012年5月6日,遭一名王室成员及其友人,以日本武士刀、木棍和铁棒攻击。
这导致他颚部破裂,错过去年的伦敦奥运会。
更糟的是,法汉的父亲莫哈末哈伦依斯迈,也因为孩子遇袭而饱受焦虑,在数周后心脏病爆发而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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