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兹里支持改教需父母同意
加米尔重申将探讨各造意见
政府最近在国会提呈的《2013年伊斯兰法律行政(联邦直辖区)法案》掀起争议,旅游及文化部长纳兹里认为,孩子改教应获父母双方的同意。
曾掌管国会事务的纳兹里今午在国会走廊受询时表示,本身遵从内阁于2009年的决定,即在双方家长同意下才可为孩子改教。
“联邦宪法(第12条款)须以包容,而不是排他的角度来解读与诠释,尤其是涉及宗教时。”
政府最近在国会提呈的《2013年伊斯兰法律行政(联邦直辖区)法案》掀起争议,旅游及文化部长纳兹里认为,孩子改教应获父母双方的同意。
曾掌管国会事务的纳兹里今午在国会走廊受询时表示,本身遵从的是内阁于2009年的决定,即在双方家长同意下才可为孩子改教。
“联邦宪法(第12条款)须以包容,而不是排他的角度来解读与诠释,尤其是涉及宗教时。”
小学学英文已知含意
“我们须以包容的角度(来解读宪法),不能让家长单方面就(决定孩子的)改教,这是我的看法。”
询及联邦宪法的家长是单数或是复数时,纳兹里答说:“对我而言,它是一个复数,不是单数,必须得到双方的同意。”
“当我读小学时,我们学英文,家长(parent)即是父母,而不是一人而已。”
重申考虑各造意见
中央政府上周向国会下议院提呈《2013年伊斯兰法律行政(联邦直辖区)法案》一读,引发争议。
根据新法案第107(b)条文,未成年儿女只需父母其中一人同意,即可改教。
另一方面,负责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加米尔在国会受询及此事时,仅简短重申“我们会探讨各造的意见”。
动议否决议长决定
另一方面,公正党巴东色海区国会议员苏仁德兰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表示,他已于昨天致函国会秘书,援引议会常规第43条文,要求议会辩论并驳回副议长禁止议员辩论“古甘命案”决定。
他表示,他将在下周一在议会厅里提出这项动议。
“我届时会要求议会驳回副议长的决定,如果不能辩论古甘案,这是荒谬的事。”
苏仁德兰解释,他前天辩论国家元首御辞时提及古甘命案,当时主持议会的副议长依斯迈就以此案正在上诉,恐造成“未审先判”,因此禁止他进一步讨论此事。
根据苏仁德兰,议员要推翻正副议长的决定,在议会殿堂是甚少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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