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起诉净选盟案拟庭外和解
法庭同意展延审讯至9月20日
针对政府起诉净选盟2.0联合主席安美嘉及另14造的诉讼,双方考虑庭外和解。
高庭法官约翰路易士今日在内庭,聆听双方的申请。
代表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阿兹占对媒体说,双方律师同意展延原定于今日开庭的审讯,以向各自的当事人鉴定和解条款。
针对政府起诉净选盟2.0联合主席安美嘉及另14造的诉讼,双方考虑庭外和解。
高庭法官约翰路易士今日在内庭,聆听双方的申请。
代表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阿兹占对媒体说,双方律师同意展延原定于今日开庭的审讯,以向各自的当事人鉴定和解条款。
9月20日案件管理
他说,法官约翰路易士择定9月20日进行案件管理,各造需呈上庭外和解的进程。
安美嘉在庭外受询时,也发表相同的谈话。
政府在2012年5月15日入禀高庭,起诉安美嘉与另9名净选盟成员,要求索取12万2000令吉的特别赔偿,作为警车修理费、利息、堂费及其他法庭认为合理的赔偿。
政府在诉状中,将安美嘉、玛利亚陈、再益卡玛鲁丁、哈里斯、阿鲁慕甘、阿鲁峇拉卡斯、黄进发、阿末法罗斯、杜乾焕和邱进福列为第一至第十答辩人。
不过,政府稍后于同年8月10日,将哈里斯从答辩人的名单中除名,理由是他并非净选盟2.0指导委员会的成员。
法官稍后于去年9月18日,批准净选盟2.0指导委员会的另6名成员,介入此案成为答辩人。
指责集会者闯禁区
起诉人在诉状中指出,警方是於2012年4月28日当天前往独立广场一带值勤,以确保没有人闯入法庭所列明的禁区范围;不过,当天的集会却因参与集会者硬闯禁区而变得“不和平”。
“根据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6(2)(g)条文,答辩人有法定责任确保有关集会不会对任何财物造成破坏。”
除了向答辩人索偿,起诉人也要求高庭宣判答辩人已违反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6(2)(g)条文。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