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华都牙也扣留中心再传死亡案,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潘俭伟怒斥,政府至今还不愿意设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到底还要看到多少人丧命。

NONE 潘俭伟也是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他今天发表文告怒斥,纳吉政府是否无情地看到马来西亚人民在警方扣留所内死亡,但却没有采取任何迫切和迅速的行动来补救。

“肯定的,马来西亚人民正开始觉得,当局对于这些死亡事件的表现是完全缺乏悔意,即使已有实质的证据显示受害者曾遭受折磨。”

他指出,上述案件是今年第11宗扣留所死亡案。警方扣留所死亡案件的频率以这种速度增加,联邦政府有必要设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这已是刻不容缓且势在必行。

尸体背部等处有四瘀伤

26岁青年周祥业日前毙命于华都牙也改造中心。周祥业是在玻璃市加央警区被扣留了60天,过后在7月12日转到该改造中心扣留,不料扣留四天后死亡。

潘俭伟指出,根据周祥业父亲的报案书內容,在华都牙也医院辨认尸体时,发现周祥业有瘀伤,两边耳朵丶颈项丶双腿与背部至少4处瘀肿 。

《星洲日报》报导,家人是於16日凌晨2時左右接到官方通知,指周祥業去世。

家人从官方处听到三个不同版本的死因,第一个版本是监狱局官员来电指祥业肚子痛,在送院途中死亡。

死者父亲周木成(60岁)称,上个月到加央警局扣留室探望祥业时,祥业的身体状况普通,并没有疾病,也没有因涉毒而被法庭定罪。

华都牙也医院昨天剖验尸体。死者家属称不方便透露验尸结果,并决定暂时不要办理领尸手续。

家属决定再次前往警局报案,要求警方展开调查,同时要求院方法医重新检验死者的遗体。

廉正委会未查扣留所案

潘俭伟指出,内政部长7月10日在国会中的答复,仍然是坚持认为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违宪,坚称现有的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能有效地处理扣留所死亡案的悲剧。

潘俭伟质疑说,如果2011年设立的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确实能够有效地改善警队的专业,那麽今天肯定不会看到警方扣留所如此反常的死亡人数数目。

他指出,从2011年开始,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没有调查任何一宗有关警方扣留所内的死亡案例。

“政府从来没有认真地把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摆在第一位,其後果当然就是对上这类案件没有带来任何帮助。”

他指出,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对于那些鲁莽的警官而言,并不会视为一种威胁或能起阻吓作用。

他称,该委员会只能把投诉提呈到相关机构的纪律单位,它没有起诉的权力,以及只能把刑事诉讼的结论交给检察官。

投委会可采取实际行动

潘俭伟指出,拟议中的警察投委会却有权力对付犯下不当行为的官员。

“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被赋予警告丶检控丶剥夺良好行为的徽章和津贴丶停止加薪丶 降级丶 严厉谴责丶 调职或解雇的权力。该委员会也拥有研究,领导或终止由委员会已开始进行的诉讼程序的权力。”

他指出,警察投委会能采取实质的纪律行动,而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做起事来基本上是绑手绑脚。由於警方公开反对,政府基本上是在2006年拒绝落实设立警察投委会。

驳斥警察投委会违宪说

潘俭伟指出,内政部长辩称警察投委会“违宪”及“违反公义理念”,这些都是站不住脚的藉口。

他指出,当时担任加强大马皇家警察管理与运作皇委会主席的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赛丁,也驳斥内政部长所谓警察投委会“违宪”的说法。

赛丁援引宪法第140条款阐明,“国会可在法律下,就警队和警员的态度作出纪律上的管制,这种方式和这种权力可以在这项法律下规定。”

赛丁说,在外部建立监督机构“已被许多先进政策国家采用这种方法,因为仅有内部机制是不足丶不可靠且经常无效的。”

潘俭伟认为,纳吉政府有必要设立警察投委会,以便证明要真正塑造“转型”的政府,以改革制度,去除不公。

他称,这不是关乎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要增加多少名调查人员,而是该赋予该委员会多大的执法权限。

“政府可以自由地把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重新命名为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以及可根据其喜好扩大该委员会的结构;然而,如果该委员会没有执法权,那麽其成立主旨就是一个败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