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延安华起诉赛哈密诽谤案
法庭判总检署需付一千堂费
刊载: Jul 24, 2013 12:23 PM | 更新: Jul 24, 2013 1:05 PM
由于总检察署今日申请展延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起诉前内政部长赛哈密诽谤的案件,结果今日遭到吉隆坡高庭谕令,必须支付1000令吉堂费给安华的律师。
今日也是这宗案件的开审日,安华今早9点就已经抵达法庭,准备为案件供证。
安华律师山卡拉与法官聂哈斯末及高级联邦律师东姑英丹在内庭讨论后,向记者透露此事。
由于总检察署今日申请展延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起诉前内政部长赛哈密诽谤的案件,结果今日遭到吉隆坡高庭谕令,必须支付1000令吉堂费给安华的律师。
今日也是这宗案件的开审日,安华今早9点就已经抵达法庭,准备为案件供证。
安华律师山卡拉与法官聂哈斯末及高级联邦律师东姑英丹在内庭讨论后,向记者透露此事。
“由于案件展延,法庭同意必须支付1000令吉给安华的律师。”
诉方考虑庭外和解
根据山卡拉,此案展延到10月28日至30日审讯,诉方也将考虑庭外和解。
“我们将针对此事致函总检察署。”
由于赛哈密抨击安华动不动就向美国政府“打小报告”,结果被安华于2008年入禀起诉诽谤。
赛哈密是在2008年7月2日在国会走廊受询时说,美国政府之所以会干预安华的鸡奸案,是因为安华向美国政府“打小报告”(tukang lapor)。他抨击安华这种作为显示他自己无法独立行事,必然会受到美国政府的控制,因此不适合担任国家领袖。
随着案件展延,安华较后转去同样在吉隆坡法庭大厦内被控端该党班登区国会议员拉菲兹及行动党芙蓉区国会议员陆兆福等7人。他们是被控主办或参与622黑色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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