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长拉津奥京的儿子,今日改口承认在柔佛峇株巴辖进行的建路工程中,使用假文件,结果遭地庭判处罚款4万令吉。

现年31岁的莫哈末尼占将支付这项罚款,他是于5月27日被控上庭,他当时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被告蓄意使用一份假文件,这份志期2012年7月25日的文件,被指获得乡村及区域发展部长沙菲益阿达的认证,标题大意是“建议在峇株巴辖进行建路工程的公司名单”,名单内有10家公司的名字。

去年犯下罪行

莫哈末尼占被指于2012年8月8日下午3时40分,在吉隆坡美达广场的星巴克,犯下上述罪行。

被告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下的第465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案的主控官是来自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的阿菲华副检察司,被告的律师是古马仁德兰及德古马仁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