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纳兹米要求撤集会控状
地庭择定9月杪重新过堂
刊载: Aug 26, 2013 4:39 PM | 更新: Aug 26, 2013 5:16 PM
针对人民公正党通讯主任聂纳兹米被控非法召集505大集会案,地庭今日择定9月26日重新过堂。
法官哈雅杜是在聂纳兹米代表律师艾力宝生告知当事人上周三已向莎阿南高庭申请撤销控状后,择定上述日期重新过堂。
聂纳兹米被控于5月8日晚上8时30分在格拉那再也体育场主办505大集会,但没有提前10天通知八打灵再也警区主任。
针对人民公正党通讯主任聂纳兹米被控非法召集505大集会案,地庭今日择定9月26日重新过堂。
法官哈雅杜是在聂纳兹米代表律师艾力宝生告知当事人上周三已向莎阿南高庭申请撤销控状后,择定上述日期重新过堂。
聂纳兹米被控于5月8日晚上8时30分在格拉那再也体育场主办505大集会,但没有提前10天通知八打灵再也警区主任。
双重标准选择性提控
他因此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也可在第9(5)条文下被罚款,一旦罪成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不过聂纳兹米否认有罪。
此外,艾力宝生受询时说,申请撤销控状的理由是有关控状含有政治意味、双重标准及选择性提控。
此案主控官为副检察司旺沙哈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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