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尔莎著作面世一年无害
高庭撤销马来文版禁书令
吉隆坡高庭裁定,撤销自由派伊斯兰教作家伊尔莎曼吉著作《阿拉、自由和爱情》之马来文翻译版的禁书令。不过,出版者未入禀挑战该书英文原版的禁书令,因此英文版仍属禁书。
高庭法官查理哈(Zaleha Yusof)今天裁决时指出,该书的英文版在市面上销售一年,并没有威胁公共秩序,因此裁定查禁马来文版一书无效。
她也质疑,如果该书威胁公共秩序,为何英文版面世时政府并没有查禁该书。
吉隆坡高庭裁定,撤销自由派伊斯兰教作家伊尔莎曼吉著作《阿拉、自由和爱情》之马来文翻译版的禁书令。不过,出版者未入禀挑战该书英文原版的禁书令,因此英文版仍属禁书。
高庭法官查理哈(Zaleha Yusof)今天裁决时指出,该书的英文版在市面上销售一年,并没有威胁公共秩序,因此裁定查禁马来文版一书无效。
她也质疑,如果该书威胁公共秩序,为何英文版面世时政府并没有查禁该书。
“为何翻译成国语后才来查禁?”
“据我理解,答辩方的理由是,政府在该书翻译成马来西亚文时才查禁,是因为会造成宗教混淆。”
“这是不是意味说马来文读者会混淆,而英文读者不会?”
英文版仍是禁书
《阿拉、自由和爱情》(Allah, Liberty and Love)一书的出版者是ZI出版社,是由前首相署部长再益依布拉欣所拥有,其儿子是该出版公司的业主。
内政部是在2012年5月29日 查禁 《阿拉、自由和爱情》一书的英文版和马来文版。
ZI出版社入禀挑战内政部查禁该书的马来文版,并将内政部部长、副部长及马来西亚政府为答辩方。
ZI出版社的代表律师尼占(Nizam Bashir)和山慕干(K.Shanmuga)对法庭的裁决感到欣慰,认为进一步证明了该书马来文版并没有造成不愉快的事件。
尼占指出,法庭较后将公布完整的判词。
未让出版社自辩
ZI出版社的诉状书指内政部下令查禁该书时,并没有让出版社自辩。
ZI出版社称,该书内有一些批评宗教管理的简略要点,并且无伤大雅,而内政部查禁该书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0(1)(a)和8(1)条款所保障的表达自由和言论自由。
出版社要求法庭检讨内政部的决定,并且赔偿损失。
伊尔莎曼吉 ( Irshad Manji,右图 )是自由派伊斯兰活跃分子,公开支持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人。
她的著作《今日伊斯兰的问题》在2009年7月30日同样遭内政部查禁。
不该回溯性执法
此前,ZI出版社也入禀挑战雪州宗教局在伊斯兰法庭提控他们,限制了出版社的宪赋表达自由权利。
早前,吉隆坡高庭法官查理哈已经谕令内政部和联邦直辖区宗教局(JAWI)撤销在伊斯兰法庭对于谷中城博德斯书店(Borders)分店经理聂莱娜(Nik Raina Nik Abdul Aziz)的提控。后者被指销售该书而违反伊斯兰法律。
查理哈也裁定,联邦直辖区宗教局在2012年3月23日 没收 该书,其实是在内政部颁布禁书令之前,因此这意味着提控聂莱娜是回溯性执法。
查理哈已经入禀吉隆坡伊斯兰法庭,要求撤销其提控案件,不过该案展延多次,从原订8月28日延到9月3日,之后又再延到9月13日。
博德斯书店代表律师在9月3日致函吉隆坡伊斯兰法庭和联邦直辖区宗教局,表明不希望该案一再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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