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提出修法移除束缚
选委会受促勿卸责逃避
尽管选举委员会投诉在改进选举体系时,面对绑手绑脚的问题,但是大马自由及公正选举运动(Mafrel)前主席阿都马烈胡先(Abdul Malek Hussin)却不以为然,认为所谓的障碍其实是自找的。
阿都马烈表示,这是因为选委会肩负给选举提出建议的责任,而且老早可以提呈建议,移除这些牵绊。
“我们必须了解其中的程序,首先是选委会提出建议,然后提交给首相,再转提呈到国会。”
阿都马烈表示,这是因为选委会肩负给选举提出建议的责任,而且老早可以提呈建议,移除这些牵绊。
“我们必须了解其中的程序,首先是选委会提出建议,然后提交给首相,再转提呈到国会。”
“国会之后就会辩论相关事项,同时以简单多数表决通过,但是(变革的)概念和建议总是源自选委会。”
批评阿都拉昔不能卸责
阿都马烈(右图)解释《当今大马》电访时表示,选委会前主席阿都拉昔不应该卸责予体制,逃避选委会目前所遗传下来的弱点。
他指出,这包括阿都拉昔在2002年所领导的选区重划工作,以及它所造成的民意代表扭曲问题。
而这种扭曲在505选举清楚显现,其中民联虽然囊获51%的总得票,但是它仅拿到40%的国会议席,落差巨大。
“你不能说,选委会是个独立的团体,对选举重划提出建议,然后转身又说,我们跟它毫无关系,因为它是国会通过的,即使所有的建议皆来自选委会。”
主动削减监票员的角色
阿都马烈坦言选委会确实面对来自政府的压力,但是它却没有如自己所声称那样的无辜。
他举例说明,选委会去年主动提出修改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削减监票员的角色;而这种举动并非来自政府。
“我曾参与一次与(时任首相署部长)纳兹里的会议,当时选委会秘书和法律顾问也在场。”
“当我发现它(修法)并非政府的建议,而是全盘由选委会推动,我十分震惊。”
“当修法的问题公诸于世,同时出现反弹,政府决定撤回它,而选委会却因此不高兴。”
部分成员充斥政治考量
阿都马烈也批评阿都拉昔(左图)领导下的选委会,修改1958年选举法另第9A条文,禁止人们上庭挑战选民册。而这种做法严重戕害选举的公平和透明。
阿都马烈抨击部分选委会成员更关注维护特定种族的利益,而且行止都处于政治,而不是行政考量。
他强调,选委会同样左右了未来的选区重划,决定其中是否有政治操弄。
他说明,选区疆界的重新划分只需要国会多数决通过,但是若涉及增加选区,则需要修宪,获得国会的三分之二的同意。
倡议另外设两个委员会
阿都马烈表示,为了确保廉正,国会特委会之前所建议的选举改革必须先获得全面落实,然后才执行选区重划工作。
他倡议将选区重划、选民册管理交给另外两个不同的委员会来处理,而目前的选委会将单纯执行选举。
“所有这3个必须分开给3个委员会。这种做法不是全新的,许多共和联邦国家都采用它。”
“目前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三合一洗头水’的选委会,这允许滥权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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