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建议警方加强现有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并充分加以运用,而不是重新推出新的预防性法令。

针对外界提出重新拟定一项预防性的法令,以取代紧急法令的建议,马华认为相关法令必须在法治精神、人权及警权之间取得平衡,以维护法律与秩序。

马华今天在会长理事会会议中,提出5点建议以打击罪案,包括:

(一)在适当的情况下给予警方拦截通信和使用电子监控设备(如:电子标签)的权力,以特殊的方式取得证据(如使用摄录机)和类似在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2012里赋予保护证人身份的特殊权利。

(二)法官有权下令发回重审在防范罪案法令发出的拘留令,并以第一级法庭法官取代以反映罪案的严重性。

(三)查案官的结论和部长的审查结果将受高庭监督权所限制。

(四)宗教极端分子和非法放债人应包括在定罪者类别。

(五)扩大该法令的适用范围至沙巴和沙捞越。

警方面临各种问题

马华会长理事会认为,打击犯罪并不仅是警察所专有的权限。

“警方目前正面临各种问题,包括法医检证人力、科技设备和培训等方面的短缺,也严重缺少查案官,他们目前正在处理的案件数量,是2005年提升皇家警察运作与管理特别委员会所建议的5倍之多。”

“有力地执行和额外的资源分配是非常必要,以落实社区维安、公共教育、重新部署警力、善用人力、打击犯罪的媒体运动、犯罪学研究、根除贪腐、管制那些‘不受管制的生意’等措施。”

“显然的,上述涉及的方面和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并已超越警察之前原有的角色。”

马华建议设立一个皇家委员会,以探讨和检讨整个刑事司法系统,包括导致犯罪的社会经济因素、犯罪行为改造、立法改革及刑事司法中的司法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