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署上诉安华肛交案开审
辩方申请撤换承审法官获准
总检察署上诉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肛交案今日开审,上诉庭批准安华代表律师卡巴星的申请,决定撤换其中一名承审法官东姑麦慕(Tengku Maimun Tuan Mat)。
以法官兰利阿里(Ramly Ali)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说,经过3人的深思熟虑后,决定批准这项申请。
他说,法庭明日将寻找另一名法官,取代东姑麦慕聆审此案。
总检察署上诉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肛交案今日开审,上诉庭批准安华代表律师卡巴星的申请,决定撤换其中一名承审法官东姑麦慕(Tengku Maimun Tuan Mat)。
以法官兰利阿里(Ramly Ali)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说,经过3人的深思熟虑后,决定批准这项申请。
他说,法庭明日将寻找另一名法官,取代东姑麦慕聆审此案。
一般而言,上诉庭主席莫哈末劳勿斯(Md Raus Sharif)将决定,聆审上诉庭案件的法官人选。
他继指,法庭明日也将聆审辩方的申请,要求取消主控官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资格。
他也说,法庭明日不会审理总检察署的上诉,反而选择在较后的日子才聆审上诉。
对肛交案已持有观点
卡巴星反对东姑麦慕(Tengku Maimun Tuan Mat)聆审此案,因为后者曾于2007年,聆审安华起诉前首相马哈迪的民事诉讼。
当时安华起诉马哈迪,在一场大马人权委员会的论坛上,指责他是同性恋者,进而破坏他的名誉。
卡巴星指出, 东姑麦慕 当时驳回安华的诉讼,他在下判时指称,虽然联邦法院的定罪宣判已被推翻,但存有的司法裁决指出,安华确实涉及,在迪沃里别墅(Tivoli Villa)鸡奸阿兹占(Azizan Abu Bakar)。
因此,他认为,由于东姑麦慕已持有自己的观点,因此若她聆审这起上诉案,就会有偏袒的危险。
控方指早应申请撤换
卡巴星说,本身是经同僚蓝卡巴星(Ram Karpal Singh)于上周五,向副主薄官索取所有曾聆审安华案件的法官名单,才得知此事。
另一名承审法官是莫哈末扎瓦威(Mohd Zawawi Salleh)。
尽管如此,沙菲宜早前指出,辩方理应在早前就应申请撤换法官。
他表示,蓝卡巴星于上周五的过堂,并没挑起此事。
他也说,安华起诉马哈迪的案件是在6年前所审理,而由于法庭驳回该案,因此案件并没进入完整审讯阶段。
今日的审讯也见法庭内挤满了人,安华妻子兼公正党主席旺阿兹莎、女儿兼副主席努鲁依莎、副主席蔡锐明及总秘书赛夫丁,也有到场支持声援安华。
同时,公正党纪委会主任兼旺沙玛朱国会议员陈纪光与外国观察员,也有来到法庭。
不满曾为巫统打官司
辩方早前入禀申请,要求取消沙菲宜担任主控官的资格。
沙菲宜是一名著名律师。总检察署这次是外聘沙菲宜,以领导肛交案的控方团队。
不过,安华此前质疑,沙菲宜曾数次为巫统打官司,因此这项聘任显示肛交案是一宗具有政治动机的审讯。
惟沙菲宜则强调,过去总检察署也曾外聘律师协助,而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76(3)条文,总检察署确实有权委任一名律师,出任副检察司或资深副检察司。
安华二次面对肛交案
65岁的安华被控在2008年7月26日在吉隆坡一家公寓跟其助理赛夫肛交,触犯刑事法典377B条文。一旦罪成,则将面对最高20年的监禁及鞭笞。惟吉隆坡高庭在在去年1月9日判处安华无罪释放。
高庭法官莫哈末扎比丁当时在判词表示,鉴于没有确凿证据可支持原告人赛夫的供词,因此裁决安华罪名不成立。
高庭下判时指出,控方无法确保100%脱氧核糖核酸(DNA)证据不受污染,因此案件疑点利益归于辩方。
这也是安华第二次面对肛交的控状,他在11年前被控鸡奸私人司机阿兹占,法庭在2000年8月判他罪成入狱9年。
尽管如此,安华在2004年9月2日针对鸡奸案上诉得直,联邦法院撤销所有罪名并释放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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