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沙菲宜任肛交案主控官
上诉庭三司驳安华撤换申请
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申请撤换肛交案主控官失败,上诉庭今日驳回安华的申请,并允许著名律师沙菲宜继续受总检察署外聘成为主控官。
上诉庭法官蓝利(Ramly Ali)在宣读判词时指出,这是三司的一致决定。
“有关申请无法说服法庭,因此法庭允许沙菲宜代表控方。”
下午5点13分更新
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申请撤换肛交案主控官失败,上诉庭今日驳回安华的申请,并允许著名律师沙菲宜继续受总检察署外聘成为主控官。
上诉庭法官蓝利(Ramly Ali)在宣读判词时指出,这是三司的一致决定。
“有关申请无法说服法庭,因此法庭允许沙菲宜代表控方。”
蓝利也表示,辩方针对刑事程序法典第379条文引用法律失效原则(doctrine of deseutude)来阻止沙菲宜代表控方上庭,并不能套用在马来西亚。
他补充,用来委任沙菲宜的第376(3)条文,应该和禁止律师代表控方的第378条文和谐地同读(read harmoniously)。
辩方传召不曾传召为证人
针对辩方指沙菲宜是本案的重要证人,蓝利也表示,法庭并没有掌握任何证据来证明他是一名重要证人,因为辩方不曾传召他为证人。
蓝利指出,由于肛交案审讯已经完成,因此这并不会引发沙菲宜如法律专业法令第4条规和第5条规出现利益冲突,因为法庭只是需要检查高庭的上诉文件。
他表示,上诉庭将择定总检察署上诉肛交案的聆审日期。
另外两名法官分别是莫哈末扎瓦威(Mohd Zawawi Salleh)和罗哈娜(Rohana Yusof)。
65岁的安华是被控在2008年7月26日在吉隆坡一家公寓跟其助理赛夫肛交,触犯刑事法典377B条文。一旦罪成,则将面对最高20年的监禁及鞭笞。惟吉隆坡高庭在在去年1月9日判处安华无罪释放。
卡巴星将向联邦法院上诉
卡巴星较后在庭外受询及今天的判决时,表明他已经接获指示向联邦法院上诉。
“我们将在针对今天的判决,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
卡巴星表示,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因为当纳吉在2008年6月24日会见赛夫时,沙菲宜被揭就身在官邸里面,这已产生案件可能误判的印象。
他表示,沙菲宜也不曾否认这点。
“既然沙菲宜和副检控官诺琳已经撤回他们的宣誓书,那么安华的宣誓书就没有收到驳斥,并且被接受为事实。”
安华讥讽犹如连环错喜剧
安华也同样表示,沙菲宜当时出现在纳吉官邸,是相当可疑。
“沙菲宜当时(在官邸)逗留两到四个小时。不要告诉我,当赛夫来的时候,他正在和罗斯玛喝茶。”
“沙菲宜一直都代表巫统,并且曾经和我还有在野党在许多重大案件对辩。”
因此,他质疑,沙菲宜是否仍能公正行事,而他也形容,沙菲宜身在官邸却没有见到赛夫就像“连环错”喜剧。
他表示,人民可以自行判断。
沙菲宜则告诉记者,今天上诉庭的判决并不能上诉,因为这还不是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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