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审先扣条文仅适用于战乱
卡巴星抨击防罪法案开倒车
刊载: Sep 26, 2013 2:35 PM | 更新: Sep 26, 2013 7:00 PM
行动党主席卡巴星认为,政府透过《2013年防范罪案(修正与扩充)法案》重新执行未审先扣,已违反联邦宪法,且令马来西亚开倒车。
卡巴星今日在国会走廊受询时表示,这种未审先扣的做法,唯有在战乱时期使用,才能被合理化,当初政府就是在这种情况底下制订内安法令。
“行动党反对这种未审先扣,但不会以上街方式反对,我们会在国会里致力游说政府。”
行动党主席卡巴星认为,政府透过《2013年防范罪案(修正与扩充)法案》重新执行未审先扣,已违反联邦宪法,且令马来西亚开倒车。
卡巴星今日在国会走廊受询时表示,这种未审先扣的做法,唯有在战乱时期使用,才能被合理化,当初政府就是在这种情况底下制订内安法令。
“行动党反对这种未审先扣,但不会以上街方式反对,我们会在国会里致力游说政府。”
唯有战乱使用才合理化
卡巴星表示,即使发出扣留令的单位并非内长,而是交由防范罪案委员会决定,但事实上没有不同。
“我们反对未审先扣,这是基本的原则;唯一能够合理化未审先扣的使用,便是在战乱期间。”
卡巴星指出,政府就是援引联邦宪法第149条款,制订同样允许未审先扣的内安法令。
联邦宪法第149条款赋权国会,在相信有一些单位会威胁及公共秩序、挑衅种族不和等事件,制订特别法令给予阻遏。
强制戴监控器如对动物
卡巴星也反对当局强制嫌犯戴上电子监控系统,表示这是在羞辱他们,且把他们当成动物般看待。
询及美国与新加坡也有同样的监控系统时,卡巴星表示,新加坡是什么事情都会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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