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23分更新

尽管朝野双方和民间社会都强烈抗议防范罪案法令修正案纳入未审先扣条文,但是内政部长阿末扎希今日却辩称,修正案里根本没有未审先扣的举措。

他强调,修正案里清楚阐明,一旦列入黑名单人士遭逮捕,当事人有权在法庭挑战三人防范罪案委员会发出扣留令的决定。

“没有未审先扣这回事。”

阿末扎希今天在布城召开记者会时重申,遭扣留令逮捕的嫌犯可在高庭进行司法审核。

“若嫌犯不满意委员会的决定,其代表律师可以入禀高庭进行司法审核,而不是上诉。”

促马华民政先熟读

阿末扎希也指责,部分人士以负面的心态看待防范罪案法令。

询及早前马华和民政党皆表示反对未审先扣,他对此回应:“我呼吁他们去熟读(修正案)……去研究……而不是胡乱发表负面的看法。”

“我们随时准备面对他们(马华和民政),无论是在提呈修正案前后。”

曾邀律师公会对话

尽管大马律师公会早前控诉,政府没在提呈修正案前咨询该公会,但阿末扎希矢口否认。

“我曾经邀请他们(律师公会)主席梁肇富来到双威出席对话会。”

“你要什么咨询?是不是说我该和他们坐下来,仔细地讨论条文?”

“我们(政府)已经聆听各方意见了。”

根据新的第15A(1)条文,只要防范罪案委员会做出最终决定之后,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法庭进行司法审核(judicial review)。

然而,嫌犯还是可以针对委员会是否有遵循程序规定,作出上诉并进行司法审核。

令人混淆的是,该修正案出现了灰色地带。虽然第15A(1)条文禁止司法审核,但根据第19A(2)条文,高庭有权检讨委员会延长2年扣留令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