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潘俭伟和副主席郭素沁批评,纳吉内阁提出的“一个马来西亚,两个阿拉”制度的建议,不只是站不住脚,也显示政府不同意上诉庭对于使用“阿拉”字眼争议的裁决。

潘俭伟今天发表文告指出,根据首相署部长佐瑟古律,内阁在周三召开的会议中决定沙巴和砂拉越两州教友,可以在他们礼拜,包括在他们的马来文版《圣经》内使用“阿拉”字眼。

潘俭伟说,如果上述报道是正确的,那麽纳吉政府则已在国内创造了最站不住脚的情况,即我们都应该是“一个马来西亚”,但目前在东马和西马的同一宗教,却出现了两套法则。

潘俭伟揶揄说,纳吉应该是“中庸的冠军”,因为他完全嘲弄了联邦宪法第3条阐明需体现的宗教信仰自由。

东马人到西马将如何

潘俭伟说,在沙巴和砂拉越,基督教徒可向阿拉祈祷,但那些在西马,以马来语为母语者却不被允许这麽做。

他说,那麽东马的人民来到西马工作或旅游时,会发生怎样的情况,他们可否向“阿拉”祈祷?

他称,政府在宣布东马可继续自由使用“阿拉”字眼课题中最重要的是,这是对于上诉庭的裁决具有缺陷和误导的认可。

他说,法庭发现了“阿拉”对于教堂是不可或缺的,因此,他们“找不到理由为何答辩人如此坚持在他们每周出版的刊物使用‘阿拉’字眼”。

“当允许东马教友可以继续使用“阿拉”字眼时,政府事实上是承认“阿拉”是基督教的组成部份。”

制造混淆且分裂国家

潘俭伟说,除非政府要争辩“阿拉”只是沙巴和砂拉越教友的组成部份,但并非西马基督教徒的组成部份。这种分裂国家的举动将必创造广泛的“混淆”,它应该被制止。

潘俭伟称,允许沙巴和砂拉越两州教友可继续在他们礼拜时使用“阿拉”字眼,也嘲弄了上诉庭指“个人或群体的福利必须屈服于社区”的裁决。

他说,事实上,“社会群体”要保留礼拜时使用“阿拉”,以对抗那些敦促全面禁止非穆斯林使用该字眼的人士。

他认为,鉴于政府正寻求只限制“禁止”罗马天主教会周报《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这是否意味着该教会可以在不同的出版刊物名称下,为他们的马来语教友出版新的周报?

总检署不该挑战上诉

潘俭伟说,基于以上所述,既然政府不同意上诉庭裁决的延伸,意味着所有非穆斯林都被禁止使用“阿拉”字眼的基础理论。

他表示,该党呼吁政府通过总检察署开档复查有关裁决和召开新的听证会。更重要的是,随着有关教会将上诉至联邦法院後,总检察署不应该挑战这项上诉。

他说,上诉庭禁止使用“阿拉”眼的裁决,以及分拆在马来西亚内的基督教徒为两个社群的荒唐建议,已使到国家沦为国际上的笑柄。

“首相是时候拯救他自己作为一名温和穆斯林的声誉,以及通过一个全国性的方式表达他要如何化解双方鸿沟的立场。”

令大马成为国际笑柄

另一方面,郭素沁今天发表文告说,政府对于东西马的基督教徒施于不同法律,会再次使我国成为国际笑柄。

她说,上诉庭针对“阿拉”字眼的决定,已使我国的国际形象受损,政府这次推出 “东马基督徒可用“阿拉”字眼,而西马则不能”的可笑政治方案,将在令我国国际形象重受打击。

她指出,政府难道不知道西马的一些教堂是以国语进行礼拜,而基督教徒包括来自东马的国人以及原著民吗?

“国语的圣经和圣歌皆是用‘阿拉’字眼,政府难道不知道吗?”

她说,政府是否知道锡克教经文里也有用到“阿拉”字眼,而且是37次?

维持东马支持的方案

郭素沁说,政府显然是要补救上诉庭的决定所引起的后果。但政府所提的“一个宗教,二宗法律”方案根本是行不通的,也只不过是为了维持东马的政治支持。

郭素沁说,民主行动党和民联的立场是坚决且一致的,即是非回教徒也可以使用“阿拉”字眼。

她说,政府挑战2009年的高庭决定,已是一项严重错误,它不可重蹈复辙。

“天主教会将会挑战上诉庭的决定。政府应当作出承诺及决定,不会在联邦法庭挑战天主教会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