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天坦承其修正刑事法典,加重侮辱国旗的刑罚的做法,其中一个起因就是今年所发生的“扬人民旗”事件。

负责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南希(右图)今天向国会提呈刑事法典修正案二读。她表示,今年国庆日所发生的“扬人民旗”事件令人遗憾,因为目前并无法令可以对付。

“最近在国庆日前夕,一群人扬起人民旗帜,声称那是马来西亚旗帜。这个国家的尊严受到侮辱,但是我们无法采取对付行动,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这十分令人伤心。”

在这项修正案下,刑事法典将新增条文,规定任何践踏侮辱大马或其他国家国旗者,将可处以至少5年,最高15年的监禁以及罚款。

不过,这项修正案却招致国阵议员的非议,巫统边加兰国会议员阿莎丽娜与巫统京那巴当岸国会议员邦莫达,异口同声地要求政府撤回修正案。

扬起人民旗帜掀波

社运分子希山慕丁莱斯和学运领袖阿当阿迪在独立日倒数时,扬起“人民旗帜”,结果在9月2日晚上遭警方援引煽动法令逮捕调查。

而案发时人在场致词的国家文学家沙末赛益,也在9月4日凌晨遭警方逮捕,录取口供。

针对政府这样的修法动作,当时捍卫自由律师团直批为“荒谬”,以及“严苛和极端不适当”。

指法案惩罚无辜者

无论如何,刚中选巫统最高理事的阿莎丽娜,今午在辩论环节中开腔反对这项修正法案,声称法案最终将惩罚无辜者。

她不认同,不尊重国旗“辉煌条文”就被监禁至少5年的条文。

“如果只是一个没有想到举动后果的少年?如果他坐牢,他将与强奸犯和杀人犯一起坐牢。”

“这些案件必须有强制的心理辅导。如果同一个男孩重复这个罪行5到10次,那可以理解。”

“如果有人焚烧国旗,那人可能是顽皮或精神有问题,本质上不一定是作恶。”

法案定义广不明确

阿莎丽娜认为,修正案用以对付组织犯罪的相关条文,定义过广且不够明确。

“政府必须思考,如何让法令更加明确,否则我们将惩罚很多无辜人士。”

“我促政府撤回这项法案,并重新研究它。”

邦莫达促撤回法案

之后,向来都支持政府政策的邦莫达也说,本身不会支持通过这项法案,并要求政府在下议院投票表决前,就撤回法案。

“这个法令不好。它令我国犹如一个监牢。如果我的朋友(阿莎丽娜)要求撤回法案,我也要求撤回。”

邦莫达也批评修正案对付破坏公物的条文,“人们甚至都不喜欢它,在村子的人挂海报,手持一把刀,他们不谙法律,但他们必须坐牢。”

“如果法令不好,为什么要支持它?我不像经常跟从老大指示的在野党。”

政府对国旗没信心

这项修正案也引起朝野双方的激辩。较早前,公正党巴东色海国会议员苏仁德兰在辩论法案时批评,政府如此修改刑事法典,是感到“不安”的“反射动作”。

“我们拒绝任何侮辱辉煌条纹的举动,道歉也没用,但这是一种罪行吗?”

“(政府)必须准备接受批评。这种条文显示我们过于敏感,对我们的国旗和制度没有信心。”

斥国阵欲垄断历史

伊党沙亚南国会议员卡立沙末补充,把国庆日当作巫统日或国阵日庆祝的巫统,才会认为扬起“人民旗帜”是一种罪行。

他说,这项修改否决了其他在国家争取独立过程中的人士,而国阵意图垄断争取独立抗争的功劳。

他说,那些意图掩盖历史的人士才理应被惩戒,而非那些扬起“人民旗帜”的人士,因为该其实是国家历史的一部分。

国家必须捍卫国旗

不过,数名国阵国会议员站起来反击卡立沙末的说法,指称就是因为诸如卡立沙末等要扭曲历史的人,这些法令才必须存在。

巫统打昔汝莪国会议员沙布丁(Shabudin Yahaya)就说,为了教育年轻一代,国家必须拥有并捍卫国旗。

“你说,我们必须教育减少罪案,但如果我们连一种版本的旗帜都不能同意,我们怎样教育?如果我们无法捍卫辉煌条纹,人们会怪罪我们。”

将纳粹等同人民旗

巫统江沙国会议员万莫哈末凯里尔(Wan Mohammad Khair-Il Anuar Wan Ahmad)说,就算是在先进国,一些旗帜和标志仍被视为禁忌。

“西方国家政府是否接受纳粹主义?在欧洲,就算是纳粹标志最微小的暗示也被禁止。”

对此,卡立沙末回应,将“人民旗帜”等同于纳粹标志,是歇斯底里捍卫一个毫无根据法令的做法。

“我没看见,在英国,有人因为携带纳粹旗帜而被监禁5年。”

“这甚至其实是个笑话,尽管是个黑色幽默,社会的大多数已拒绝它(纳粹旗帜)。”

可否焚烧以色列旗?

另外,公正党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质问,若大马人在示威中践踏以色列旗帜泄愤,会否被控。

“法令没有免除,不受大马承认的国家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