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拉美士国会议员蔡智勇指农业部需认清工作性质因素导致渔船业者无法聘请100%本地人的事实,并拟出最完善的解决方案,以免冲击B区浅海捕渔业。

蔡智勇发表文告指出,,农业部以保护海洋资源避免鱼苗绝种为由,在11月1日严厉执行《1985年渔业法令(修正)》,强制施行搁置多年的措施,规定半岛B区拖网渔船网翼阔度必须不超过5米、网尾网洞不少过38毫米、取缔未亲自出海作业的船主并取缔雇用外劳的B区船只。

曾任农业部副部长的蔡智勇指出,政府在大选前有意允许B区渔业者聘请外劳,并作出宣布及放宽措施。他说,农业部的这项政策将对贡献国内鱼类总量20%至30%的B区浅海捕渔业造成影响。

他说,基于工作性质及现实限制,渔业经营者无法完全聘请100%本地人力进行捕鱼工作,这也是即便政策这么多年来都不容业者雇用外劳,但渔民也冒险聘请外劳工作的原因。

须克服渔获减少担忧

为此,蔡智勇促请农业部寻求完善解决方案,在这之前贸然强制执法将严重打击渔业。

蔡智勇吁请农业部能够提供渔民合理的说法与规范讲解,以让渔民明白且愿意接受农业部新措施。

除此,基于农业部对B区拖网渔船所设下的新渔网规定令业者对渔获或减少影响收入感到担忧,蔡智勇敦促农业部务必进行完善的评估与应对,协助业者克服新措施可能导致渔获减少的问题。

搁置28年是否合时宜

马华亚罗亚也区国会议员古乃光也敦促农业与农基工业部,针对渔民因反对实行渔业执照新法令摆海一事,聆听渔民的意见,从而避免产生三输的局面。

他说,这项搁置28年的法令,如今要重新执行,必须慎重的检讨前因后果,若草率执行只会产生农业与农基工业部失民心、渔民陷困,消费人吃贵鱼的局面。

“我们看到农业与农基工业部所给予的理由,我也看到渔民的理由,双方提出的意见都是合理的,而且也有协商的空间,没有必要演变成三败俱伤的局面。”

他表示,官方是基于保护海洋生态和维护行业利益的角度出发,而渔民自有实际面对的问题,两边的说词都是可以理解以及可以通过洽谈达致共识的。

“更何况,此法令存在已久,当局多次要执行都被打住,当中的因素也应考量,同时也要考虑到28年前的法令,是否还合时宜。”

他补充,在对付滥用执照的船主,当局可以通过执法途径,没有必要取缔没有亲自出海的船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