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家建议,大马若执意要“跨太平洋贸易伙伴关系协议”(TPPA),便应将合约里赋权外资公司将大马政府告上国际仲裁庭的条文抽出来,避免大马丧失主权与被迫做出巨额赔偿。

提出上述建议的,便是3名对“投资者-国家诉讼制度”(ISDS)与法律与国际经贸有研究的加拿大与南美洲专才。

他们是加拿大籍的约克大学教授卡斯(Gus van Harten)、玻利维亚贸易谈判员巴波罗(Pablo Solon)与擅长于国际投资的政治科学家茜茜丽亚奥利薇(Cecilia Olivet)。

这3人日前在印尼出席一项有关国际经贸会议后,便在行动党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与公正党班底谷国会议员努鲁依莎邀请下,今午赴国会大厦向国会议员讲解“跨太平洋贸易伙伴关系协议”的利弊。

政府矢言保障主权

他们在大马逗留2天,今晚会出席一场跨太平洋贸易伙伴关系协议论坛,明天则赴雪州政府大厦汇报。

大马政府迄今仍不肯公开这项共有29章节的协议内容,因为它是从自由贸易区协议(FTA)延伸出来的复边贸易协议,因此国内的在野党与商业组织担忧大马签署协议后,在主权与经济受到冲击。

这3名专家在今天的国会汇报会,主要向议员分析协议内“投资”章节的“投资者-国家诉讼制度”弊端。

国际贸易工业部长慕斯达法一再重申,大马不会仓促签署协定,并会保障国家主权不受影响。

外资可控大马上庭

卡斯(左图)在汇报前的记者会上表示,这项协议列明的“投资者-国家诉讼制度”,允许外国投资者在本身投资受影响情况,将政府告上国际仲裁庭。

卡斯表示,这令国家的主权受到限制,尤其是政府就公共卫生、环境、地方发展、经济与金融等领域制定了一些措施,若外资觉得其投资受到影响,便可以将政府控上法庭。

卡斯在约克大学主要教授行政法、国际投资法与国际金融系统管理。

国际仲裁是计时弹

他指出,这项国际仲裁庭的诉讼管道,对纳税人来说是一个无疑是计时炸弹,因败诉的政府动辄就要赔上逾10亿美元。

卡斯也深入研究加入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遭起诉的情况,并表示过往带上国际仲裁庭的案件显示,投资者的胜算是50%,惟仲裁庭法官倾向赞同外资公司对法律议题的诠释。

“仲裁庭法官倾向赞同外资的对法律议题的看法,其机率对3对1。这种情况愈见恶化,尤其是(倾向支持)于来自英美、法国与德国等主要资金输出国家的外资公司。”

卡斯表示,厄瓜多尔年前就被仲裁庭谕令赔23亿美元,给美国一间石油公司,而依据他的看法,这项法律的理据是可疑的。

日付法官3000美元

巴波罗也附合上述说法,并表示大马政府一旦被告上国际仲裁庭,最少要花上300万至800万美元,因每天须支付3000美元给仲裁庭法官,另须以每小时计算支付250美元给代表律师。

巴波罗叹说,“这(仲裁)行业实在是一个大赚特赚的领域了。”

他表示,“迄今带上国际仲裁庭的600宗案件里,98%都由外资入禀。”

巴波罗表示,“对外资来说,若它们胜诉就有钱收,但政府赢了官司却没有钱收。”

修正法律迎合协议

“什么案件可以带上国际仲裁庭呢?就是当外资的财产遭征收情况,比方说,外资有一间公司,而政府要用来兴建公园时,他们在征地赔偿谈不拢时。”

巴波罗表示,外资可以带上法庭的议题实在太广泛了,他们可以在投资受政府政策影响的情况下,就上庭挑战政府。

巴波罗也说,秘鲁甚至在签署自由贸定协议后,必须修正80项法令,来符合这些协议的内容。

他预料,同样的情况,预料也会出现在12个国家签署了跨太平洋贸易伙伴协议之后,政府或许需要修正法令,在本身采购计划中赋予外资与本地商家同等的机会。

另外,出席记者会的查尔斯表示,大马届时或许需要修正涉及政府采购与政府子公司的法令。

质疑仲裁庭公正性

茜茜丽亚(右图)则质疑国际仲裁庭的公正性,阐明一些仲裁庭法官本身拥有浑厚的商业背景,他们甚至是公司的董事,因此可能有利益冲突。

她表示,曾有仲裁庭法官一面承审由某一家公司挑起的商业案件时,但另一边则代表这家公司在另一件案件辩护。

茜茜丽亚建议,大马若要签署这项协定,最好是先确保撤除合约里的“投资者-国家诉讼制度”(ISDS)环节,以保障本身的主权。

差点扣下皇族飞机

询及若政府拒绝赔偿时,卡斯表示,这仲裁庭发出的谕令可用在约120个国家,泰国就曾在败诉后拒绝赔钱,结果胜诉的公司就持着这纸谕令,趁着泰国皇族乘着专机出国时,要扣下对方的飞机,作为赔偿,幸好最后发现这是私人飞机才作罢。

他表示,这允许外资扣押政府所拥有的任何资产,作为替代赔偿的方式,权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