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9点14分更新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南希早前一度表明,政府将会考虑修正《刑事法典》严惩公务员泄密的新条文,但她今日却改口称,政府暂时不会处理有关条文,相反会先处理其他的法律修订案。

政府是在上月提呈新的《刑事法典》203A条文,严禁政府人员泄露资讯给公众人士,否则将可被判坐牢长达1个月,或是罚款高达1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尽管在野党批评这项条文将会钳制公共资讯自由流通,但是国阵掌控的国会还是通过了这项条文。

需先处理其他修订条文

南希(Nancy Shukri)今午参与律师公会讲座后,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这个时候,我不要承诺现在就修订它,我们还没有处理好剩下的(修订)条文,还有7或8条。”

她也说,政府要看法庭怎样斟酌应用该条文。

“在我完成其他法律前,不会修订该条文。我不是说我要等待有案件发生,而是我要处理其他要通过的(条文),例如《刑事程序法典》的修订案。”

她表示,本身无法给出一个具体的时间表,会在什么时候向国会提呈修改新增订的《刑事法典》203A条文。

“之前不知要亲自看过”

南希也坦承,本身之前以为不需要亲自去看过所有法案,所以她事先并没有看过新增的203A条文。

她承诺,她接下来将会看紧随之提呈国会的《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和《证据法令》修正案,并且负起全责。

“我在《刑事法典》(203A条文引发争议)之后,必须亲自看过(接下来的修正案)。”

“我之前不知道要亲自看过(所有法案),我以为都没有问题。但是过去已经过去。”

承认条文定义太过广泛

针对203A条文,公正党巴东色海区国会议员的苏仁德兰之前就在国会走廊批评,这种修法带来的效果,比现有的官方机密法更加严酷。

苏仁德兰表示,官方机密法令下,只有那些由部长或其委任者能够将特定文件归类为机密,不过在新的刑事法典203A条文下,所有政府文件都成为机密。

公正党班登国会议员拉菲兹也抨击,该法旨在掩盖政府内部的贪腐滥权问题。

不过,南希否认该条文是要掩盖政府的贪污行径,但承认该条文定义过于广泛,因此政府将咨询总检察署的建议,以修改相关字眼,让定义更加明确。

律师公会担忧寒蝉效应

较早前,律师公会主席梁肇福在论坛上致词时也表示,律师公会反对203A条文,因为我国现在已经有官方机密法令来处理泄密问题。

他也担忧,这项条文将令《吹哨者保护法令》失效,因此让民众不敢揭露贪污。

不过,南希却驳称,203A条文的目的其实是要防止公务员透露政府运作的重要资料,包括对付严重罪案的计划。

“我们暂时会维持这样,如果案件上到法庭,到时可以再做争辩。”

南希也表示,政府同样意识到民众对防罪法令修正案允许未审先扣的担忧,并承诺政府不会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