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本南人为防止家园遭穆仑水坝蓄水淹没而在封路行动中被警方逮捕,他们在延扣3天后今早终获释,惟当局将援引非法入侵等罪名提控他们。

根据吹哨人网站《砂拉越报告》,这10名遭警方延扣的本南人,已于今早11点半从布拉甲警局扣留中心释放。

报导指称,“这批本南人已报案举报砂拉越能源公司(SEB)与砂州政府。”

根据报导,他们将于本月26日,在刑事法典第341条文与第448条文下被控。

罪成最高监禁3年

根据刑事法典第341(非法限制他人行动)条文,罪成者可被判处最高监禁1个月或最高罚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至于刑事法典第448(非法入侵)条文阐明,罪成者可最高被判监3年或最高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今早获释的本南人包括封路行动领袖刚布宁、刘项(Lau Siang)、蓝利布江(Ramli Bujang)、阿瓦朱曼(Awa Juman)、巴兰北劳(Balan Berau)、安东尼朱曼(Anthony Juman)、汤阿立(Tom Arip)和廷刚灵国(Tingang Lingok)等。

设路障阻挠蓄水

耗资40亿令吉的穆仑水坝原订在9月底开始蓄水,但由于受水坝工程影响的原住民不满政府无视他们的赔偿要求,因此发动抗议,设立路障阻挠蓄水。

截至10月,只有来自3个村子的本南人和肯雅人迁离受影响的家乡,搬到特鼓廊(Tegulang)重置区。而来自其他4个村子的本南人坚持不走,同时发动示威,要求当局满足他们的条件。

这些要求包括每个家庭获赔50万令吉以及25公顷农地,作为失去祖传地、果树、遗产和文化的补偿,同时提供他们3万公顷森林作为打猎用地。

一旦穆仑水坝满水,它将淹没2万4500公顷的原住民土地,导致来自300个家庭的逾1500名本南和肯雅人被迫迁离他们的故乡。

本南人曾在上月3日封路时首次被捕,当时不满的群众聚集警局外示威,并挑战警方也逮捕他们,警员为控制情况,朝天空鸣枪示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