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民联州可先落实伊刑法
沙菲益促伊党勿卸责中央
刊载: Nov 19, 2013 5:00 PM | 更新: Nov 19, 2013 5:17 PM
巫统副主席沙菲益阿达指出,落实伊斯兰刑事法的事宜必需经过全面的研究,因为一旦成为宪法和法律,它就必需获得良好的执行。
他指出,伊斯兰党不需将落实回刑法的责任加诸在中央政府身上,并建议民联执掌的所有政府率先实行。
沙菲益也是乡村及区域发展部长。他今日见证一项签署仪式后指出,反对党必需对此事达致共识,以及在他们所执掌的州属落实伊刑法。
巫统副主席沙菲益阿达指出,落实伊斯兰刑事法的事宜必需经过全面的研究,因为一旦成为宪法和法律,它就必需获得良好的执行。
他指出,伊斯兰党不需将落实回刑法的责任加诸在中央政府身上,并建议民联执掌的所有政府率先实行。
沙菲益也是乡村及区域发展部长。他今日见证一项签署仪式后指出,反对党必需对此事达致共识,以及在他们所执掌的州属落实伊刑法。
民联宣言未提及伊刑法
“伊党声称他们是一个为伊斯兰奋斗的政党,但在民联的竞选宣言,却完全没有提及伊刑法,但该党却要求政府干预此事。
“他们(伊党)将落实伊刑法的责任加诸在政府身上,他们其实应先在他们的每一州属包括槟城探讨此事,而不是只在吉兰丹落实。
“在宗教的部分,州属已获特定的权力,但我们也需先研究(伊刑法)在中央阶段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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