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部落客因涉及嘲弄“阿拉”字眼,结果遭到非政府组织向警方投报。

《马新社》报导,马来西亚穆斯林人民联盟(IRIMM)昨天吉隆坡金马警局投报此事。其主席阿米尔(Amir Amsaa Alla Pitchay)透露,该名部落客在11月7日上载一则题为《在雪兰莪可以唱但不可以念‘阿拉’》的文章。

他表示,该篇文章附有一张显示女人一身象征撒旦的穿着,手拿藤条高喊“AAAAAaaaLLL”的照片。

“这种做法伤害了大马穆斯林的感受。这张照片不应该被刊登出来。”

阿米尔认为,内政部应该给媒体和部落客发出指南,提醒他们如何处理有关触及到穆斯林的敏感课题。

同时亦举报魏家祥

雪兰莪州苏丹沙拉弗丁是在上周谕令,所有雪州非穆斯林子民不得使用“阿拉”字眼。

另外,马来西亚穆斯林人民联盟也针对马青总团长魏家祥的言论做出投报。

魏家祥在雪州苏丹发出谕令的隔天,在主持马青中委会议后表示不认同,并强调基督教徒应该获准使用“阿拉”字眼。

他也呼吁,政府应该遵守2011年宣布的十点方案,允许东马基督教徒继续使用马来文版圣经。

槟非政府组织报警

另一边厢,槟城面子书协会(Persatuan Mukabuku Pulau Pinang)昨天也乔治市土库街警局,举报一名疑侮辱马来统治者的面子书用户。

该协会主席沙列(Salleh Ismail)声称,该名以“Kumaran Muthiah”注册的用户,侮辱了马来统治者七大宣言的做法,是无礼和足以威胁国家和谐的。

他表示,此做法也将导致各族之间的分裂。

沙列补充,大马人必须了解,马来统治者的七大宣言是国家和平与福利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