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对拿笃入侵事件发表煽动言论的峇都区国会议员蔡添强,今天上诉要求撤销煽动的指控不果。

上诉庭主席劳勿斯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聆听蔡添强代表律师阿米尔韩沙及副检察司尤赛尼的陈词后,一致驳回蔡添强的上诉。

现年50岁的蔡添强针对高庭在9月26日,驳回其申请撤销控状的申请,而向上诉庭提出上诉申请。

另两名上诉庭法官是拿督阿都马力及林女兰。  

罪成可监禁三年

蔡添强也是人民公正党副主席,他被控于3月14日发表煽动性言论,包括指巫统政府策划拿笃事件以转移注意力及恐吓人民而被控上法庭,惟他否认有罪。

他被控于3月1日上午11时,在吉隆坡Fraser Business Park一个单位内发表有关言论。

他因而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一旦罪成,初犯者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监禁最高5年。

否认选择性提控

阿米尔韩沙在陈词时指出,这起案件是一项选择性提控,因为蔡添强是反对党议员。

而尤赛尼则否认这项指责,她说,总检察署是根据证据来进行提控。

阿米尔韩沙稍后在庭外说,他们将考虑是否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