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高庭判赔超越法律权限
政府警方上诉古甘民事案
大马政府与警方今天入禀上诉,要求推翻高庭就古甘案的民事诉讼判决,包括需要为命案负责,以及赔偿古甘家属的裁示。
古甘是在2009年1月16日被发现死于梳邦大班警局,其母亲英德拉(N Indra)在去年1月入禀民事诉讼,要求案发时身为雪州副总警长的卡立阿布巴卡和政府为古甘的死亡负责,并索取至少1亿令吉赔偿。
目前已退休的隆高庭前法官星汉(VT Singham)在6月26日下判时,除了判政府需赔偿古甘家属80万1700令吉,更罕见地批评警方疏于职守,公开表明支持警察投委会的设立。
大马政府与警方今天入禀上诉庭,要求推翻高庭就古甘案的民事诉讼判决,包括需要为命案负责,以及赔偿古甘家属的裁示。
古甘是在2009年1月16日被发现死于梳邦大班警局,其母亲英德拉(N Indra)在去年1月入禀民事诉讼,要求案发时身为雪州副总警长的卡立阿布巴卡和政府为古甘的死亡负责,并索取至少1亿令吉赔偿。
目前已退休的隆高庭前法官星汉(VT Singham)在6月26日下判时,除了判政府需赔偿古甘家属80万1700令吉,更罕见地批评警方疏于职守,公开表明支持警察投委会的设立。
在这起上诉案中,联邦高级律师阿兹占(Azizan Md Arshad)是政府与警方的代表律师;拉美士西华古玛(Ramesh Sivakumar)是被判刑事致伤古甘罪名成立的重案组前警员纳威德兰(V. Navindran)代表律师。
古甘家属代表律师是公正党梳邦国会议员西华拉沙。
赔偿谕令违民事法法令
根据警方、政府和的纳威德兰上诉备忘录,吉隆坡高庭在裁定公务员渎职的民事案中谕令赔偿,已超越《1956年民事法法令》的权限。
备忘录指出,古甘母亲英德拉(N Indra)是在该法令第7和第8条文下,入禀这宗民事诉讼案。
“(但)公务员渎职,并不是《1956年民事法法令》所附有的条文。”
法官择定2月28日续审
备忘录继指,由于这起案件是首宗因公务员渎职而获赔偿的案件,因此上诉庭的决定将为日后其他案件设下先例。
无论如何,率领上诉庭三司的法官莫哈末阿里夫(Mohamad Arif Md Yusof)表示,由于此案涉及公众利益,因此法官决定不在今天聆审此案,并择定明年2月28日续审。
“既然这涉及公众利益,我们将用一两天来聆审这个上诉。你可以慢慢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