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水务与能源研究协会敦促政府,设立皇家调查委员会以一劳永逸地解决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和人民的独立发电厂和电供合约问题。

该协会表示,于12月7日在中文媒体阅到能源、绿色工艺及水务部(简称能源部)发表的文告声明。

该协会批能源部,文告所声称的“第一代的独立发电厂也已成功的经过公平竞爭的方式,比原来更低廉的价格延长电供合约,甚至比新发电厂的电供价格更低”是在误导人民和工商业者。

根据能源委员会于2012年10月9日发表的文告,新发电厂和电供合约获得延长的旧发电厂的电供价格(levelised tariff)如下:

  成功竞标者 发电厂的状况 电供价格

(仙/每千瓦时)

延长期限(年) 发电容量(兆瓦)
1. 国能

(TNB Prai Plant)

34.7 - 1,071
2. Genting Sanyen Power

(第一代独立发电厂)

35.3 10 675
3. Segari Energy Ventures

(第一代独立发电厂)

36.3 10 1,303
4. TNB Pasir Gudang 37.4 5 275

大马水务与能源研究协会说,根据能源委员会的文告,以上所有的发电厂是以天然气作为发电燃料的,以及国能的Prai发电厂可达到60%的发电效率(generation efficiency)。

能源部秘书长须负责

该协会指出,能源委员会的文告(可从能源委员会的网站下载)显示了国能的Prai发电厂的电供价格是最低的。

“现在,能源部凭什么发表声明宣称获得延长的电供合约的电供价格比新发电厂的电供价格更低呢?”

“能源部的目的何在?能源部秘书长一定要为能源部发表如此误导人民和工商业者的声明负上所有的责任。”

该协会指出,由于天然气的价格持续上涨,燃料成本对电费造成的整体影响是很大的。因此,确保发电领域不断提高其发电效率是唯一的出路。

“这事实也受到由政府委任的德国顾问所承认。从长远来看,延长第一代独立发电厂的电供合约不是一项永续和划算(cost effective)的决策,也违背了政府在第十大马计划里许下将提高电供业效率的承诺。”

建议皇委会调查范围

因此,大马水务与能源研究协会支持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简称皇委会)以调查与电费成本构造透明度、电供合约和独立发电厂相关的问题。

其建议皇委会的调查范围如下:

(i)电供合约是如何制定的和对电费造成的影响;

(ii)为何政府在1997年推行天然气津贴和这决策与付给独立发电厂的发电量付款额(capacity charges)之间的关系;

(iii)燃料津贴对国油的资本开支和营运开支的影响;

(iv)在与独立发电厂签订电供合约前所采用的程序;

(v)检讨自2011年起落实的公开竞标程序包括那些可以防碍真正公开竞标过程的准则(criteria)是如何被定下的?

(vi)研究1990年至2013年的电费成本细目(cost breakdown of tariff)和造成不公平成本(unfair cost)被转嫁至电费的相关决策;

(vii)为何与第一代独立发电厂的电供合约重谈(PPA renegotiation)会失败及其成因。

该协会促请首相和内阁支持成立此皇委会,以便所有与独立发电厂和电供合约相关的问题获得圆满解决。

“这皇委会一定要调查上述三个主要问题(电费成本构造的透明度、电供合约和独立发电厂)和采用我们建议的调查范围。”

“设立此皇委会是政府定要实行的重要步骤以确保政府落实正确的政策,以便我国能保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政府是时候检讨之前所落实的决策和评估这些决策所造成的实际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