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正党青年团副团长莫哈末纳兹里和执委莫哈末阿法扎,面对于6月在禁区集会的罪名俯首认罪后,于今日遭地庭分别罚款1900令吉。

法官末甘尼阿都拉在两人于周三认罪后,作出上述裁决。

法庭也谕令两人若没缴付罚款,就需被判监两个月。较后,两人皆缴付罚款。

三苏坚持不认罪

根据控状,两人于6月22日中午12时至1时15分之间,在马来亚大学回教堂范围内的祈祷场所参与集会,并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4(2)(b)条文下面控,一旦罪成可

遭罚款最高1万令吉。

控状指出,两人在事发当天于回教堂范围内举行的集会上致词后,与其他集会者前往默布草場(Padang Merbok)参与505黑色集会。

另一方面,面对相同控状的武吉加迪区国会议员三苏伊斯干达则坚持不认罪,其案件在明年3月14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