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性别压迫升级?彭亨州伊斯兰宗教单位宣布,从今天开始将严厉对付那些变装者,即那些男扮女装,或女扮男装的伊斯兰教徒。

马来报章《大都市日报》报道,彭亨伊斯兰宗教理事会(MAIP)将执行新的伊斯兰刑事法,对付那些变装者。

根据今年12月1日生效的经修正伊斯兰刑事法,变装者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1年的监禁,以及不超过1000令吉的罚款。

过去规劝无效反而泛滥

彭亨伊斯兰宗教理事会副主席旺阿都华希(Wan Abdul Wahid Wan Hassan)表示,当局之前并没有严厉对付变装者,导致这种不道德的现象越来越泛滥。

“之前,我们只是扣留他们,同时劝告他们改正,但是这没有效果,反而越来越猖獗。”

“因此,在此之后,一旦罪成,我们将以监禁或罚款,或者两者兼施的处分来对付他们。”

修法以有效打击不道德

不过,他透露,由于法律刚刚修正,因此至今仍没有人在这种刑事罪下受到处分。

旺阿都华希表示,经过修法之后,所有伊斯兰刑事罪行都被转移到2013年伊斯兰刑事法底下,而伊斯兰家庭管理和法律则维持在1982年彭亨伊斯兰宗教管理和马来习俗法令之内。

这次的更动是为了让执法更加的透明,同时一并打击类似偷情、饮酒或者拒绝斋戒的不道德活动。

维权分子抨州政府做法

此外,《德新社》报道,当地重要的同性恋维权分子彭启德(Pang Khee Teik,音译)抨击彭亨州政府这种做法。

他在面子书敦促当局不要干扰变性和变装者,并批评说,“这就是马来西亚,法律不近人情,专门打落水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