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府2012年实施《和平集会法令》后,警方打压集会参与者的行径不减反增。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许绿娣表示,警方必须改变思维,接受街头示威是宪赋言论自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她也敦促警方摈弃上街示威是在挑战警方权威行为的错误想法。

许绿娣提醒,《和平集会法令》其实只是规定,主办单位需在集会前10天通知警方,并非向警方申请准证。

“这法令根本没有提及,警方可以决定发出准证的事宜。通知的目的只是让警方可以协助集会,如在当天维持交通和公共次序,这是给予通知的原因。”

无侵犯人权的理由

许绿娣(右图)昨晚在隆雪华堂为一个题为《改革警队,是时候了!》的座谈会担任主讲人之一时强调,无论集会属于合法或非法,都不是警方用来侵犯人权的藉口。

此座谈会由马来西亚人民之声(SUARAM)、大马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 Malaysia)以及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隆雪华青)联合主办。

其他的主讲人包括前皇家警察委员会成员兼人权促进会成员艾薇卓西亚(Ivy Josiah)、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成员陈永建和马来西亚罪案监督组织(MyWatch)主席斯里桑吉温(Sri Sanjeevan);主持人为人民之声执行主任叶瑞生。

警方有责保护人民

许绿娣也是净选盟3.0集会听证会的成员之一,她认为,警方必须紧记,自身的职责是保护市民的安全,而不是去伤害人民。

“我们还需要很多努力,才能改变警员的想法。一旦和平集会变成暴动,你(警方)有责任从旁协助维持秩序。若有人拒绝服从你,你可以执法,警察执法的权力并未受到否决。但你不能够因为这些人出现在那里(集会现场)就对付他们。”

“这就是警察所认为的——集会挑战他们的权威,还有你(集会参与者)扰乱了商业活动的来往,赶走了游客。”

在2012年4月28日,警方在净选盟3.0集会大肆逮捕388人,更被指在过程中对集会参与者拳打脚踢,也粗暴对待和阻挠媒体工作者执行采访任务。

人权委会是无牙虎

座谈会结束之前,出席者询及人权委员会权力时,许绿娣回坦言,人选委员会的权限受法令钳制,形同“无牙老虎”。

“人权委员会的工作就是处理投诉和进行听证会。我们都有做,每年发布人权报告,但我们只能将报告中的建议提交给政府。人权委员会没有执法权,我们无法去质问,为何政府不回应我们的报告内容。”

“有别于其他国家的人权委员会,我国的政府没有职责向人权委员会交代……有人说我们是没有长牙的老虎,这是千真万确。”

“我们受到法律的限制,我们无法做一些事情。这并不是我们不愿意做,而是不能够做。我们想做的,是要求政府回应人权委员会的建议,在国会辩论。”

警方拒配合听证会

较早前,许绿娣在主讲时表示,人权委员会为净选盟集会进行听证会的初期,警方皆不愿配合,惟在总检察署的劝告后才改变态度。

对此,许绿娣强调,警方每每拒绝回应不同的指控,包括贪污滥权和扣留所命案,就必须承担“被假定犯错”的后果。

“因此,你(警方)若发现人权报告有所偏袒,你也不能够责怪我们。”

她也透露,一些警员即使愿意供证,也不见得会给人权委员会提供可靠的资料。

“我们曾传召上司,以协助辨认短片中涉及殴打民众的警员,但上司就会说不认识或者推搪说那些警员来自其他州属……这是听证会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