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登州落实伊刑法
伊党议员动议遭驳回
伊斯兰刑事法课题最近在巫统领袖鼓动下死灰复燃,登嘉楼州议会今日驳回伊斯兰党州议员的动议,以便落实该州议会于2002年7月7日所通过的伊刑法。
根据《哈拉卡》报道,武吉巴容州议员(Bukit Payong)莫哈末诺韩查(Mohd Nor Hamzah)援引议会常规第30条提出有关动议。但是,其动议遭到议长莫哈末祖比尔(Mohd Zubir Embong)驳回。
伊党在2002年执政登嘉楼州时曾在议会通过伊刑法,尽管该州政权随后重返国阵手中,但一直没有被废除。
伊斯兰刑事法课题最近在巫统领袖鼓动下死灰复燃,登嘉楼州议会今日驳回伊斯兰党州议员的动议,以便落实该州议会于2002年7月7日所通过的伊刑法。
根据《哈拉卡》报道,武吉巴容州议员(Bukit Payong)莫哈末诺韩查(Mohd Nor Hamzah)援引议会常规第30条提出有关动议。但是,其动议遭到议长莫哈末祖比尔(Mohd Zubir Embong)驳回。
伊党在2002年执政登嘉楼州时曾在议会通过伊刑法,尽管该州政权随后重返国阵手中,但一直没有被废除。
莫哈末诺韩查在动议中表示,登州议会已在2002年通过伊刑法,并于同年9月2日获得苏丹米占御准,同时在9月25日于州宪报公布。
他在动议质问,为何政府迄今没有落实伊刑法?
加米尔表明愿合作
根据媒体报道,首相署部长加米尔于3月27日在国会为元首御词辩论总结时,突然向伊党伸出橄榄枝,表明中央政府愿意与任何有意落实伊刑法的州属合作。
对此,吉兰丹州政府在4月2日开会时就对加米尔表示欢迎,并且计划由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在国会下议院提呈相关的私人法案,以让丹州可以落实伊刑法。
丹州伊党政府早在1993年就已经在州议会通过丹州伊斯兰刑事法,不过却因为抵触联邦宪法,而多年来不曾执行。
根据《马新社》报道,曾经担任巫统丹州联委会主席的安努亚就毛遂自荐,愿意协助伊斯兰党说服国阵87名穆斯林国会议员来支持伊党的私人法案。
民联未协议不落实
另一方面,《马新社》报道,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指出,该党坚决落实伊刑法,即使遭到盟友人民公正党及民主行动党反对。
他支持丹州政府落实伊刑法,并指在未成立民联之前,落实伊刑法一事已存在。
“这在成立民联之前已出现,因此,我们没有问题提出(落实伊刑法)。我们(伊斯兰党)没和行动党及公正党定下任何协议,说我们不可落实伊刑法。”
与盟党会面解释
此外,丹州大臣莫哈末阿玛在其办公室对媒体说,丹州伊斯兰党将与盟友会面讨论该课题,以聆听盟友反对的理由,而盟友也需听取该党的解释。
“至于同意与否,这是他们的权力,我们不勉强。伊刑法(的建议)已获丹州接受,在未成立民联之前存在已久,所以获得丹州议会通过。”
“因此,这不成问题,因为民联是在后来才成立,况且只在丹州落实而已,并非在全国落实。”
莫哈末阿玛希望当丹州国会议员在国会下议院提呈落实动议时,行动党及公正党国会议员,尤其是信奉伊斯兰的国会议员可给予支持。
他也希望伊斯兰党支持者大会堂合作,向非穆斯林解释伊刑法。


Are you sure you want to delete this comment?
This action cannot be und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