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未实践联合国人权宣言
人权会呛“不喜欢就别加入”
不满大马政府的人权表现,人权委员会今天向政府呛声,既然加入了联合国,就应该实践该组织所颁布的 世界人权宣言 。
下午4点10分更新
不满大马政府的人权表现,人权委员会今天向政府呛声,既然加入了联合国,就应该实践该组织所颁布的 世界人权宣言 。
人权委会主席哈斯米(Hasmy Agam)表示,“如果你不喜欢它,就不要加入联合国。可是(事实上)我们加入了联合国,因为这是世界的行事准绳。”
“世界人权宣言虽不是(强制的)法律要求,但我们若不采取步骤(遵从)30项(人权),你就会被其他国家逼迫。”
哈斯米指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去年底举行“普遍定期审议”时,向大马政府提出232项改进建议,但后者至今仅毫无异议地接受其中的113项。
这跟早前报道指大马政府接受150项建议的说法有出入。150项被指是经外交谈判所确定的数字。
大马只有纸面上的进步
哈斯米声称,联合国部分成员不认同这项正式数字,因为大马当局并没有真心接受这些建议,但他们因为不要太得罪大马而妥协。
他是今天在2013年人权报告记者会上,受询及相对于往年,大马2013年的人权表现如何时,发表上述的看法。
哈斯米认为,就书面而言,大马人权标准确有提升,但实际上,“我们没有做太多的事情。”
他指出,人权公约已有50年的历史,但是大马当局至今仍不肯签署部分的公约,例如反酷刑公约。
“如果我们说要全面发展,则这就必须包括人权。”
“他们不能在人前抬头挺胸,因为我们做到(捍卫人权)。”
部分人的人权理解可悲
他补充,政府基于宗教理由,拒绝承认部分的人权宣言条款的做法,是说不过去的,因为他们可以提出保留。
他也批评部分大马人对人权的理解是“可悲”的,误以为人权只是关乎宗教自由和性权利。
马来西亚目前仅签署了联合国9项人权公约的其中3项而已。
人权委会2013年报告指出,它过去不断接触各方推动政府签署4项的人权公约,它们包括:
——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ICCPR);
——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ICESCR);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CAT)。
人权委会副主席许绿蒂在呈现报告时表示,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种族和宗教的国家,因此“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对它而言尤其重要,以消除所有的歧视。
她补充,大马当局拒绝签署禁止酷刑公约,意味着它同意这种行径。
“签署是很符合逻辑的。(否则)这是否意味我们支持虐待、残酷和不人道待遇?”
要临检监狱扣留所权力
此外,许绿蒂透露,他们已向政府建议修改法令,赋予人权委会临检监狱和扣留所的权力。
她指出,这是人权委会向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南茜所提出的9项修法建议之一。
许绿蒂指出,该委员会目前若要走访监狱或扣留所,需要事先通知,以致无法立即处理囚犯或扣留者家属的投诉。
负责接受公众投诉的人权委会成员占姆斯(James Nagayam)补充,他们目前走访监狱或扣留所,需要给予当局两天的通知。
不过,内政部已经允许他们可以突袭检查移民局扣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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