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刑法不曾是国阵议程
马青呼吁朝野合作阻止
马青总团长张盛闻今日表明支持行动党组织秘书陆兆福的呼吁,即如果伊党执意落实有违民联合作共识的伊刑法,伊党就应该退出民联。
马青总团长张盛闻今日表明支持行动党组织秘书 陆兆福 的呼吁,即如果伊党执意落实有违民联合作共识的伊刑法,伊党就应该退出民联。
“虽然我们处于不同的政治阵营,但我们认为这是一项正确的行动,我们也希望这不只是陆兆福个人的立场,而是作为民联盟党的行动党和公正党所采取的立场。”
他在文告中也强调,无论是过去、现在或未来,落实伊斯兰刑事法绝对不是国阵的议程。
朝野都应停止落实伊刑法
他表示,国阵的核心创始成员党,即巫统、马华和国大党在东姑阿都拉曼领导下的建国时期,早已有此共识,这在1956年呈交于李德制宪委员会(the Reid Commission )的联盟备忘录中已获得充分展示,这是国阵必须遵循的共识、精神与原则。
“因此,我们坚持认为,两个对立阵营的政治领袖必须停止计划在马来西亚落实伊刑法的任何想法和讨论。”
“国阵和民联必须停止挑起伊刑法课题,并永远不再提起。我们坚信,比起伊刑法课题,这个国家还有更多重要课题需要政治领袖的更多关注,通过政治勇气和政策努力去解决,例如困扰雪州人民的水荒和闪电水灾问题,亟需政治领袖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张盛闻说,在此前提下,马青愿意向民联的领袖和支持者伸出合作之手,让双方超越无谓的政治缠斗,停止在琐碎课题上浪费时间,让双方在互相竞争的同时也能相互合作,以提升人民的生活,推动国家的进步。
王赛之:个人还是党立场?
另一方面,马华妇女组主席王赛之(右图)则质问陆兆福,如果伊党懒得理会他的空口呐喊,,即不退出民联,又执意落实伊刑法,他又会如何?或他只图达到个人政治宣传花招也就了事?
王赛之提醒陆兆福,505前,他一直向华裔选民担保,不偷不抢就不怕伊刑法。在印裔妇女拉蒂巴遭改信回教前夫借庭令拐走孩子,虽没偷也没抢却也无辜受害之后, 如今这句话是否还是他的立场?否则,他应向曾被他误导的选民作出郑重的道歉,以示担当。
“至于他要伊斯兰党退出民联的言论,我也很好奇,这只属于他个人的声明,还是民联老大行动党的声明?若是,何不见林氏父子出来说话?”
“我更好奇,如果伊党不理会民联老大的指示,坚决推行伊刑法而又不退出民联,陆兆福或行动党又将待如何?”
“或者, 更严重的是,只要伊党退出民联,(行动党就会默许)它就可以落实伊刑法?”
若属真心应设下最后期限
她表示,伊刑事法是足以动摇国本的课题,行动党若无诚意捍卫非穆斯林尤其是华社之权益,又毫无勇气及坦当来履行其政治责任,制止其盟友伊党的话,那么至少也要有基本的尊严与廉耻心,莫要再搞亳无意义的政治花招,继续误导人民, 迷惑华社。
“与其要伊党退出,行动党这时候不如以实际行动阻止伊党在6月国会时提呈有关的私人法桉,要不然就自行谢罪,退出政坛算了。”
王赛之表示,陆兆福如果真心要和伊党决裂,不妨定个日期给对方,好让大家有个明确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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