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地庭假释三名集会法被告
但怡保地庭拒循上诉庭判例
刊载: Apr 29, 2014 11:00 AM | 更新: Apr 29, 2014 11:10 AM
尽管上诉庭上周裁决《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违宪,但是怡保地庭今天却拒绝律师援引此判例,假释在同样法令下被控的一名被告。
尽管上诉庭上周裁决《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违宪,但是怡保地庭今天却拒绝律师援引此判例,假释在同样法令下被控的一名被告。
被告兼霹州公正党秘书安努亚(Anuar Zakaria)今天透过律师苏仁德兰要求怡保地庭假释,即给予释放但不等于无罪的裁决。
不过,法官鲁山(Rushan Lutfi Mohamed)却拒绝这项要求,同时表示他会在5月16日下判时提供其理由。
安努亚是在去年5月27日 遭起诉 ,控状指他举办霹州“黑色集会”时没有在10天之前通知警方,违反和平集会法令。同一天,还有5名民联领袖也因为在其他地方筹办黑色集会而遭同样的起诉。
反涨集会三被告获假释
相反地,吉隆坡地庭法官阿兹曼(Azman Mustapha)批准假释3名在同样罪名下被起诉的异议人士。
他们是大马青年团结阵线主席巴德鲁希山、宣传主任艾迪(Edy Noor Reduan),以及大专生团结阵线主席莫哈末布凯里(Mohamed Bukhairy Sofian)
他们 被控 举办今年的元旦前夕反涨集会,却没有在10天前通知警方,违反和平集会法令。
上诉庭于4月25日裁决《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 违反宪法 ,并撤销去年举办雪州“黑色大集会”的公正党斯里斯蒂亚州议员聂纳兹米的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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