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宣布明起落实伊刑法
首阶段未涉及断肢和死刑
刊载: Apr 30, 2014 7:16 PM | 更新: Apr 30, 2014 7:19 PM
正当马来西亚近期陷入伊斯兰刑事法争议之际,与我国相邻的汶莱也在今日宣布,将从明日开始实行本身一套以伊斯兰教为基础的刑事法律,惟暂时不包括截肢刑罚和死刑。
正当马来西亚近期陷入伊斯兰刑事法争议之际,与我国相邻的汶莱也在今日宣布,将从明日开始实行本身一套以伊斯兰教为基础的刑事法律,惟暂时不包括截肢刑罚和死刑。
《德新社》引述《汶莱时报》报道,汶莱苏丹哈山博基亚(Sultan Hassanal Bolkiah)今日是在首都斯里巴加湾市举行的一场典礼作出宣布。
汶莱第一阶段落实的伊刑法只是涵盖该国所决定的一些普通罪行,包括没有进行周五祈祷。
这些普通罪行都只是会面对罚款或监禁,或者两者兼施。
至于偷窃等可能会面对截肢和鞭刑的罪行,则会在第二阶段执行;而第三阶段将会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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