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管伊斯兰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加米尔日前宣布,与吉兰丹州政府联合设立技术委员会探讨在丹州实施伊刑法。马华伊斯兰教法及政策组主任颜炳寿批评加米尔,此事不但未在国阵最高理事会讨论,国阵其他成员党也没有达成共识。

颜炳寿今日发文告表示,从国家独立及成立至今,不实行伊刑法一直是联盟及国阵的集体立场,而这个立场也一再被提及。

他举例,首相兼国阵主席 纳吉 曾于2011年9月24日表明,马来西亚不会推行伊刑法。

令人怀疑与丹州暗渡陈仓

颜炳寿指出,首相署成立中央技术委员会以探讨落实伊刑法,将被视为意图改变联邦宪法所保障的基本社会政治架构,让人不得不怀疑国阵政府是否与丹州政府及伊党暗渡陈仓,共同推行伊刑法。

他表示,成立任何有关国家政策的技术委员会,都必须是在国阵达成共识的大原则下进行。

“然而,这项关系到国家宪法及社会架构本质的重大宪法议题,却从未在国阵会议上提出。”

 

“此外,多名内阁部长及成员党领袖都表达了不同的立场,加米尔的举动只会制造更多的社会混乱及不安。”

 

促首相署停止技术委员会

颜炳寿说,在国阵转型计划下,国阵各成员党必须在国阵最高理事会达致共识后,才能落实主要公共政策。

因此他继指,若个别国阵领袖只为了取悦部份选民,而与伊党私相授受,只会破坏国阵的团结。

“国阵政府也将传递错误讯息给市场经济与国际社会。尤其是在民联内部出现严重分歧,真面目赤裸裸曝光的时刻,国阵也会让国民无比混淆。”

 

“首相署必须马上中止中央技术委员会的一切运作,直到国阵成员党作出集体决定后,才另作适当的安排,因为有关委员会并未得到国阵最高理事会的同意。”

 

颜炳寿也呼吁纳吉,必须在国家历史的十字路口上,继续坚持捍卫联邦宪法,“一个大马”理念及中庸包容的全民政策,才能带领大马成为更先进及和谐的国家。

慕尤丁最先提委员会建议

上周五,加米尔会晤吉兰丹副州务大臣莫哈末阿玛(Nik Mohd Amar Nik Abdullah)后宣布,双方同意成立 技术委员会 ,让中央政府、丹州政府和伊党代表加入其中,以推动落实伊刑法。

尽管如此,这个中央技术委员会的建议是副首相兼国阵署理主席 慕尤丁 率先提出。慕尤丁于4月27日建议伊党,在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前成立全国技术委员会,以研究伊刑法的的执行方案。

他说,这个委员会应由海内外伊刑法专才、中央政府的代表如大马伊斯兰教发展局、吉兰丹州宗教理事会、宗教领袖,甚至是来自伊斯兰国的国际组织成员所组成,以研究伊刑法的各个层面及在大马的执行方式,特别是适不适合在丹州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