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亦应受伊刑法管制”
论者调侃伊党赴汶莱取经
伊刑法风波闹得沸沸扬扬,来自朝野和非政府组织的穆斯林领袖今天在一项研讨会上,针对伊刑法是否可以惩罚苏丹、马来统治者和王室成员的争议,展开一番辩论。
伊刑法风波闹得沸沸扬扬,来自朝野和非政府组织的穆斯林领袖今天在一项研讨会上,针对伊刑法是否可以惩罚苏丹、马来统治者和王室成员的争议,展开一番辩论。
首先,巫青团执委法图巴里(Fathul Bari Mat Jahaya)认为,一旦国家落实伊刑法,各阶层人士都必须接受其管制,包括每个州属的苏丹和王室成员。
法图巴里(左图)也是一名宗教师。他表示,他并不清楚巫统的立场,惟他个人认为,不管什么阶层的人犯法都应该同样受到伊刑法的惩罚。
“因为我不知道巫统的立场,所以我是以个人立场这么说,正确来说,伊刑法必须(一视同仁)惩罚每个人,不管他们是来自上层社会、下层社会或国家元首(马来统治者),应该是这样(才对)。”
应否修法纳入统治者?
法图巴里今天出席一项伊刑法研讨会,回答社运份子黄进发的询问时,如此表示。黄进发当时询问,巫统和伊党会否修改联邦宪法第182条文,让马来统治者特别法庭也纳入伊刑法的条规。
这场研讨会题为《伊刑法在马来西亚:我们可以吗?我们应该吗?》,由马青法律局主办。
其他主讲者包括伊党雪邦国会议员哈尼巴迈丁(Hanipa Maidin)、伊党中委祖基菲里阿末(Dzulkefly Ahmad)、伊斯兰复兴阵线主席阿末法鲁(Ahmad Farouk Musa) 和平等组织(Musawah)总监再娜安华(Zainah Anwar),主持人为前首相马哈迪的女儿玛丽娜。
伊党议员未正面回应
针对黄进发的问题,哈尼巴(右图)的回应则显得迂回。他认为,以目前的宪法规定,马来统治者和普通老百姓是在不同的法庭面控。
“你问为什么伊刑法没有惩罚国家元首,但你不应该就此责怪伊党,问题出现在宪法。”
“除非你准备好修宪,那我们没问题,让我们去执行。”
当黄进发再三追问伊党的立场时,哈尼巴回应:“现在的问题是,当我们要落实伊刑法时,你们已经反对了,更何况是宪法第182条文。”
应先向王室高官执行
另外,也是伊斯兰姐妹组织前执行主任的再娜安华主讲时坚决反对伊刑法,她建议,若掌权者真要落实伊刑法,可先“尝试”向内阁部长、国州议员、州务大臣和王室成员执行。
“让我们先向他们执行伊刑法……看看他们是否可以接受。”
此时,台下的逾百名出席者抱以热烈的掌声。
汶莱苏丹享有豁免权
阿末法鲁(右图)则调侃,伊党得知汶莱最近落实伊刑法后,就迫不及待遣派代表团取经,但讽刺的是,汶莱苏丹拥有伊刑法豁免权。
“汶莱的宪法阐明,苏丹不会犯错,马来文翻译的话,意思是‘陛下不懂得犯错'(baginda tak pandai buat salah)。”
“这意味着,苏丹可以凌驾法律,难怪他要落实伊刑法,因为这不关他的事,他不会受影响,而是要对付他的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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