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一)

在很多保守派穆斯林的眼中,前首相署部长再益依布拉欣高调反对伊斯兰刑事法,是一名不良穆斯林。但再益却自认坚决反对伊刑法,是好穆斯林的示范。

自从伊刑法课题死灰复燃后,再益频频开腔批评伊刑法。他上周接受《当今大马》与《KiniTV》访问时更归咎,国家领袖无法履行一名好穆斯林必须完成的职务,助长了国内保守风气,以致许多人以为,不接受伊刑法者是不良穆斯林。

“上苍在可兰经说得很清楚,我们必须用脑子来思考。那是良好穆斯林必须做的事情。”

“我们必须不要害怕,这就是为什么我是一名好穆斯林,因为我不害怕(开腔反对伊刑法)。”

支持伊刑法非教徒原则

尽管一些领袖指称支持伊刑法是穆斯林的宗教义务,但再益却不这么认为。

“不,一名穆斯林只有5项基本原则,就这样。只有5项,而伊刑法不是其中一项。”

“你必须相信上苍,你必须祈祷,必去赴麦加朝圣,你必须交付天课,你必须戒食,这就是穆斯林的5项原则,没第6项。”

再益高调反对伊刑法已非新鲜事,他近日撰文 讽刺 一些道貌岸然的马来人表里不一,指他们表面言行正派,但私下却在国外饮酒寻欢,违反伊斯兰教义。

他抨击,这些“胆怯”的马来人本应反对大马落实伊刑法,但却不敢对此提出看法。

曾上庭挑战伊刑法违宪

作为国内著名律师楼Zaid Ibrahim & Co的创办人,鲜为人知的是,再益曾于2002年入禀法庭,挑战丹州《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和登州《2003年登嘉楼伊斯兰教刑事(断肢与报复)法令》违反联邦宪法。 【详文见专访二】

再益感叹,虽然我国穆斯林社会认为有宗教义务支持伊刑法,但很少人思考这套刑事法将对现代社会带来何等冲击。

“每个人要假装当好穆斯林,但它(伊刑法)与此事无关。在世界其他地方,也有好穆斯林拒绝这个刑事法令(伊刑法)。在印尼,有2亿5000万名穆斯林拒绝它。”

领袖过去廿年放弃责任

不过,大马的社会现实情况却明显不同。2011年的“东南亚穆斯林青年”民调显示,逾70%年龄介于15至25岁的大马穆斯林,要我国实施伊刑法。

但再益认为:“这很快就会变成90%。”

“这结果是70%,皆因我们的领袖在过去20年放弃责任。他们应该正视这个问题,并向人民解释。”

他强调,国家领袖不能以民粹行事,恣意实施大多数民意所追求的事物。

“如果人们要奴隶制度,难道我们要重新落实奴隶制度?毕竟这记载在可兰经中,也不曾说明奴隶制度被禁止。”

批伊刑法违背民主精神

伊党已强调,他们只会通过民主程序,即获得国会通过,才会实施伊刑法。

尽管如此,再益指称,伊刑法与民主充满矛盾,无法兼容。

“当谈到上苍的法律,你就无法争辩。宗教师会告诉你,他们比谁都更了解(这套法律制度)。”

“所以,民主就会死亡,你不能争辩它,你不能辩论它,你不能谈论它,你不能发表你的看法,这个法律就是这样。”

“如果不能,那整个民主基础就毁了。这就是为什么我反对伊刑法。”

伊刑法课题再点燃争议

上个月初,丹州政府回应首相署部长加米尔伸出的橄榄枝,宣布将通过伊党国会议员提呈私人法案,以寻求国会为《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亮绿灯”,结果导致伊刑法议题死灰复燃,再次在国内激起漫天争议。

随着中央与丹州政府同意组成技术委员会,探讨执行这项法案事宜,伊党上周 宣布 ,将不会按照之前的计划在今年6月国会会议,提呈落实伊刑法的私人法案。

下篇预告:为何再益上庭挑战伊刑法,又撤回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