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纳吉近两年前允诺废除《煽动法令》后,至今不见动静,反之政府还在援引这项令人诟病的恶法来调查和起诉。大马人权委员会因此提醒纳吉,兑现其承诺。

人权委会主席哈斯米(Hasmy Agam)指出,纳吉在2012年承诺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并另设国民和谐法令取而代之,以保障言论自由和应付大马复杂的多元社会现实。

“人权委会敦促政府实现这项承诺,同时立即订立国民和谐法,以捍卫和维护公民言论自由的基本权利…”

政府仍不断动用煽动法

哈斯米(右图)在昨天文告也指出,政府最近不断援引煽动法对付被指发表“煽动”言论者的做法,令人不禁感到担心。

“人权委会认为,针对这些案件援引煽动法令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因为当局在处理这些事情时,仍有其他的法律或法律途径可以使用。”

哈斯米认为,煽动法令是不正义的,因为它在无需证明被告的动机下,就能够判定某些言论具有“煽动倾向”,同时构成刑事罪行。

促政府一视同仁地执法

他也提醒,当局真的要对付言论过界者的时候,也应该保持一视同仁的态度,以维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

已故行动党前主席卡巴星生前遭法庭裁决煽动罪名成立,但案件上诉期间,卡巴星却不幸遇车祸去世;不久后,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也因为《马来犀利啊》短片风波,面对煽动法令 起诉

首相纳吉在2012年7月11日 宣布 ,政府将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并另设国民和谐法令取而代之。

他当时表示,政府决定废除已有64年历史的煽动法令,是为了在保障公民言论自由和处理国家多元复杂特质之间,找到一个最佳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