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入议会不应只监禁两年
槟政府建议严惩杀一儆百
刊载: May 28, 2014 8:37 PM | 更新: May 28, 2014 8:39 PM
槟州政府要求严惩上周三闯入槟州议会滋事的巫青团成员。
槟州政府要求严惩上周三闯入槟州议会滋事的巫青团成员。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今日在记者会指出,现有条文所订下的刑罚,即判上述违法者监禁不超过2年,无法让涉案者得到教训。
因此,他说,州政府将建议援引两项刑事法典条文对付涉案者,即第121B条文,一旦罪成将判终身监禁,至于124B条文,一旦罪成监禁最高20年。
“我们对于所发生的事情感到难过及失望。与此同时,希望能够严惩入侵州议会的巫统流氓,确保能杀一儆百,避免重犯同样的行为。
“我们将向警方建议,以便总检察署考虑上述条文。”
形同挑战槟州元首
在上周三,由巫统党员及非政府组织组成的百人阵容闯入槟州议会大门,以寻找发表巫统混蛋论的斯里德里玛区州议员雷尔。
林冠英指出,他将亲自致函警方,要求考虑州政府建议。
他说,滋事者必须接受严惩,因为闯入州议会行为是破坏州宪法及挑战州元首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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