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互指对方贿选
选委会促马上投报
刊载: May 30, 2014 10:26 AM | 更新: May 30, 2014 10:28 AM
随着朝野政党在安顺补选互指对方违反选举条例,选举委员会促请双方,向选委会投报。
随着朝野政党在安顺补选互指对方违反选举条例,选举委员会促请双方,向选委会投报。
选委会主席阿都阿兹说,只要接获投报,选委会将会与反贪污委员会合作,调查这些指责。
“行动党和国阵可以向选委会投报。过后,选委会将要求反贪会的协助,以调查所有涉及者。”
朝野互相指责
阿都阿兹是回应行动党声称,马袖强出席一场活动时,大会向选民派发礼篮;以及国阵批评行动党,安排巴士让游子选民以廉价车票回乡。
昨日,行动党武吉加星州议员拉吉夫(R Rajiv)出示照片和录影,指控国阵昨天派发食品礼篮贿赂选民,而马袖强也人在现场。
马袖强在回应时表示,上述活动出席由国民企业有限公司(PNS)举办,而他当时一看见食品礼篮,就立刻“保持距离”。
马袖强之后把炮口对准行动党,炮轰对方提供10令吉的便宜巴士服务给安顺游子回乡投票。
拉吉夫今投报
拉吉夫在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既然选委会如此说,他准备在安顺向选委会投报国阵派发礼篮一事。
“我将在今日内向选委会投报。”
他补充,此前也已针对此事报警。
“可能这次,我们会看到有所行动。现在,球在选委会脚下。”
在1954年选举法令第10条文下,若有人以金钱或值钱的东西影响选民,将被视为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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