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团结咨询理事会(NUCC)拟出3项旨在促进国民和谐的法案,这意味着一旦法案通过,种族歧视的偏执者与政策,都属于违法行为。

其中,顽固的种族主义者一旦罪成,甚至要受牢狱之灾。

法案内容也列明,狂热倡导“种族优越”,以及宗教、信仰、种族、血缘或出生地的歧视,也属违法行为。

尽管未详述是否支持政府目前的优惠土著政策,但这些法案却明文禁止政府奉行“不公平的歧视”。

反对政府不公平歧视

“政府和所有人员禁止不公平地歧视任何人。”

国民和谐法案也禁止政府因为歧视,拒绝给予某人机会或服务。

上述3项法案包括:种族与宗教仇恨罪行法案、国民和谐与和解法案,以及国民和谐与和解委员会法案,旨在加强国民团结,同时消弭针对任何种族或宗教的仇恨罪行,以维持国家的和谐安宁。

煽动种族仇恨者违法

法案更阐明,煽动宗教或种族仇恨者,如恐吓、煽动或挑唆他人,以伤害别人或其财产,可被判监禁长达7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若一个人因为种族或宗教歧视,而被判伤人罪成,法庭可处以10年监禁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外,任何“仇视和藐视”统治者的人士,也可被判监禁长达7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尽管如此,法案的排除条款(ouster clause)阐明,若批评者能够显示统治者遭人误导或错误裁量,就不算违法。

仲裁庭负责审理案件

在国民和谐与和解委员会法案的赋权下,仲裁庭将负责审理上述的案件。

在调解失败后,此仲裁庭将召开听证会,并且有权传召证人,而仲裁庭的指示等同于高庭的指令。

国民和谐与和解委员会将由30人组成,他们将由国家元首将听取首相劝告下受委。需要召开仲裁庭之,他们其中3人受委将出任法官。

国家团结咨询理事会法律与政策工作委员会主席穆查希(Mujahid Yusof Rawa) 昨天发文告 表示 ,这些法案将是推动的国民团结蓝图的重要支柱,同时成为降低和杜绝种族与宗教冲突的有效工具。

穆查希也是伊斯兰党中委。他认为,这些法案不会抵触联邦宪法,也不会干预、戕害或质疑联邦宪法的任何条文。

“因此,指这些法案挑战或干预伊斯兰、统治者或马来人与沙巴、砂拉越土著特殊地位的指控,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