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名印裔妇女与改教前夫争子风波闹得沸沸扬扬,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里芬(Arifin Zakaria)今天“开药方”,声称类似的纠纷有多个解决方案。

尽管如此,阿里芬不愿透露解决方法的详情,以免被视为在指导案件的处理。

“他们有补救措施,有程序,但我不能说出来,否则就是我会被视为在提供劝告。”

“不过,他们知道他们的权利,他们应该追求自己的权利。若有人不遵循(民事法庭裁决),他们就会面对法律后果。”

“他们必须(和能够)采取适当的公开行动。我不能说(那是什么),这必须由法庭决定。”

阿里芬今天是出席一项活动时,受询有关芙蓉印裔妇女蒂琶和来自怡保的英迪拉(M Indira Ghani,下图)争子案,作出回应。

询及首相署部长 南希 早前认为,警方应该协助将儿子归还给蒂琶,并且对付不遵循高庭裁决的前夫伊兹万(原名威兰,N Viran)一事,阿里芬不愿置评。

另外,询及怡保高庭裁决,民事高庭的宣判凌驾于伊教法庭一事,阿里芬也不愿回应,只表示此事可被提出上诉。

其他国家亦有法律冲突

无论如何,阿里芬表明,联邦宪法第121A条文阐明,我国拥有2个司法机制,并阐明民事法庭没有伊斯兰事务的权限。

他表示,大马并非唯一拥有法律冲突的国家,而是其他国家也面对相同的问题。

“大学有一门这样的(法律冲突)科目。”

阿里芬进一步解释,若一个人在英国,以伊斯兰法或中国习俗结婚,之后在英国离婚,而孩子在其他地方出生,大家应该应用哪项法律?

“这是我们说的法律冲突。在大马,(这是)在同个国家都会发生的事。”

两宗争子风波备受关注

两宗争子案近日在国内备受瞩目,其中,蒂琶(下图)的前夫伊兹万在去年4月皈依伊斯兰教,更在未经妻子同意下,把两名孩子也一并改教。

伊斯兰法庭去年把一对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伊兹万。不过,芙蓉高庭在今年4月作出另一项裁决,把孩子的抚养权改判给蒂琶。伊兹万之后从蒂琶家里强硬带走6岁的儿子,而蒂琶报案指本身阻拦前夫时,遭对方致伤。

至于另一宗案件,怡保高庭早前宣判,英迪拉的改教前夫帕玛纳登(K Patmanathan,现改名莫哈末立都安Mohd Riduan Abdullah)藐视法庭,必须在一周内归还6岁女儿给英迪拉。高庭也裁决,我国奉行世俗法,因此民事法庭的权限比伊教法庭高。

这起宗教争议是在2009年发生,帕玛纳登在当年两人办理离婚手续期间,于4月1日擅自取走3名孩子的报生纸,只用一天的时间就从伊斯兰法庭获得单方面庭令,将孩子们改教,并取得他们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