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青民政促雪巫统停止提案
行动党质问马华伊刑法立场
雪州国阵拟提案要求研究在雪州落实伊刑法后,引起各方的关注和批评。作为国阵成员的马青表明,伊刑法不是国阵的共识,因此相关议员应该停止提案。
雪州国阵拟提案要求研究在雪州落实伊刑法后,引起各方的关注和批评。作为国阵成员的马青表明,伊刑法不是国阵的共识,因此相关议员应该停止提案。
“马青敦促4名国阵雪州州议员立即停止提出有关在雪州实行伊刑法的任何提案或动议。”
马青总团长张盛闻(左图)在今天文告强调,马青一贯的立场是反对在马来西亚的实施伊刑法。
此外,马青也坚持认为,在国阵精神下,各成员党在提出任何可能破坏国阵成员党关系和有违国阵精神的建议前,必须先跟马华以及所有其他成员党进行讨论,以确保国阵的声誉和合作关系。
“我们呼吁雪州国阵立即召开会议,以讨论并阻止有关4名国阵州议员提呈上述动议。”
《马来邮报》网站今天报道,巫统双溪侨华州议员卡马鲁查基(Kamarol Zaki Abdul Malik)已于上周向雪州议会提呈动议,要求研究在雪州落实伊刑法。
雪议长有权驳回法案
与此同时,针对双溪侨华州议员卡马鲁查基在上周提呈动议,要求研究在雪州落实伊刑法一事,雪州民政党主席洪进达深表关注,并再次重申雪州民政党坚决反对该提呈,因为伊斯兰法本质上是违宪和具有歧视的。
洪进达认为,卡马鲁未能遵守国阵领袖在伊刑法的立场,轻易地因自身利益,而与州内研究所(Institut Perkembangan Minda)合作。
他也提醒民联目前在雪兰莪拥有56席州议席,超过三分之二,同时议长有权驳回在州议会辩论的议案。因此,他呼吁州内的行动党和公正党领袖表明在伊刑法的立场,公开澄清,停止不必要的沉默。
提伊刑法违反国阵精神
洪进达坚持表示,巫统州议员提呈动议探讨实行伊刑法是不妥当和违反强调所有成员党达到共识和一致决定的国阵精神。
在这方面,他呼吁雪州巫统马上撤销该动议,遵循国阵捍卫国家宪法及维护所有马来西亚人的权利与利益的共同目标。
“民政党尊重国家宪法中阐明伊斯兰教为国家的官方宗教,然而我们一直在反对实行伊刑法上拥有坚决和一致的立场,因为制定一个与现有刑法类似的罪案法律,将致使马来西亚社会出现体制性歧视和不平等的情况,这都是违宪的。”
“我国人民必须明白为何马来西亚必须维持世俗国,尤其是在国家名义下所实行的法律和司法制度。民政党十分清楚伊刑法是违宪和不实际的。因此,我们吁请国阵盟党和反对党,如伊党能认同我们的看法和顾虑,秉持社会责任,勿提呈会破坏现况的伊刑法或相关提案。”
马华立场只是障眼法?
另一边厢,雪州行动党甘榜东姑州议员刘永山,要求马华、民政党和国大党针对巫统的这次的举措“立即进行交代”。
“由于巫统也是国阵的成员党,因此马华、民政党和国大党身为国阵的成员党之一必须解释到底巫统的决定是否代表雪州国阵?”
“就在马华收集签名反对落实依刑法之际,马华必须向非穆斯林社群,尤其是华社作出交代,因为雪州巫统的做法等于背叛马华、民政党和国大党,还是马华反依刑法的立场只不过是障眼法而已?”
不符合宪法与多元国情
刘永山(右图)在今天文告表示,行动党伊刑法立场“非常明显”,即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宗教的多元民族的国家,伊刑法不符合这个国家的多元社会面貌。
“另外,伊斯兰刑事法有违《联邦宪法》。宪法已经阐明,《联邦宪法》是马来西亚的最高法律,其他法律不能凌驾于《联邦宪法》之上。”
“《联邦宪法》也阐明,刑事法(Criminal Law)隶属联邦政府的权限。由于伊斯兰事务是州政府的权限,如果要在各州推行伊斯兰刑事法,那么这将与《联邦宪法》相抵触。”
行动党反对立场很鲜明
刘永山声称,行动党的立场在民联成立前后,以及在党内外都是非常明显,从来不曾改变。
“民联友党尤其是伊斯兰党在这方面不仅了解,而且也尊重民主行动党的立场。也基于此,民联共同纲领和各类文件,尤其是大选宣言从来不曾提出要在执政之后落实伊斯兰刑事法。”
他进一步表示,雪州巫统如今故意挑起伊刑法争议,身为国阵成员党的马华、民政党和国大党不能坐视不理。
“因此,我呼吁马华、民政党和国大党必须利立即发表立场反对雪州巫统的这项动议,并且立即要求召开国阵最高理事会,下令相关议员立即收回有关动议。否则,马华、民政党和国大党必须公开向非穆斯林社群道歉!”
足证伊刑法是国阵议程
而行动党彭亨州秘书李政贤(左图)也炮轰雪州巫统这次的举动,认为它“足以证明落实伊刑法是国阵议程”。
“由此可见,国阵在伊刑法的课题上大玩双面人政治,同一个联盟,在同一个课题,却在巫裔与华裔面前,表达截然不同的立场,这显然是国阵可以为了本身的政治利益,不惜典当国民团结,甚至牺牲种族与宗教的和谐。”
李政贤指出,如果马华还有政治道德的话,应该就他们典当国民团结的所作所为公开向人民道歉,并且退出国阵,以维护党的尊严。
“如果马华不敢退出国阵的话,那就是诚信破产,一个连自己在一个多月前所作出的承诺都可以违反的政党,人民还期望它们可以维护人民的权益吗?”
行动党反伊刑法不改变
李政贤在今天文告强调,行动党反对伊刑法的立场自创党以来从来不曾改变,而行动党全国组织秘书陆兆福更挑战如果伊斯兰党执意要提呈伊刑法的动议的话,伊斯兰党就必须脱离民联。
反观,不断在华社面前声称本身反对伊刑法的马华公会,在国阵领袖纷纷发表支持伊刑法的言论后,却噤若寒蝉,而且还抹黑长期反对伊刑法的行动党,试图将误导华社,以达到本身的政治目的。
也是吉打里区州议员的李政贤举例说,刚过去的安顺补选,巫统在马来选民面前指行动党反对伊刑法,而国阵支持伊刑法,所以马来选民应该支持国阵。
“另一边廂,马华民政则在华裔选民面前指行动党支持伊刑法,所以必须支持反对伊刑法的国阵。”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